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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律师为医疗企业及医疗机构捐赠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之操作指引》研讨会

    日期:2017-06-07     作者: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下午,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律师为医疗企业及医疗机构捐赠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之操作指引》(下称《指引》)研讨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卢意光主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副处长曹坚、上海市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徐敏韬、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张志锋、财务处副处长赵靓、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 上海市浦东医院许中华,以及 凯西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法务合规总监谢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沈涛律师、上海市远东律师事务所孙欢成律师、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张士海律师、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黄玥律师等《指引》作者与本市律师共计50多人参加本次会议。

       卢意光主任首先介绍了此次的会议背景,即为了确保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间的互动交流是在一个透明、公开、公正以及健康的平台上进行,共同创造和维持一个以药品的品质以及患者的医护需求为基础而作出药物使用决策的环境,医药健康业务委员会撰写了《律师为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捐赠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之操作指引》,希望能够为此提供相关法律指引。会议第二项,由谢峰总监就《指引》中的《捐赠企业篇》、黄玥律师就《指引》中的《医疗机构篇》、沈涛律师就《指引》中的《行政责任篇》、孙欢成律师、张士海律师就《指引》中的《刑事责任篇》分别介绍了各章节的撰写情况以及在撰写中遇到的问题。在自由讨论阶段, 与会嘉宾对《指引》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嘉宾们还和与会人员针对《指引》中的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主要围绕以非物质形式进行的捐赠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医师外出讲课的讲课费等焦点问题展开讨论。


       本次活动以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撰写的《律师为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捐赠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之操作指引》为基础,邀请工商局、卫计委、医疗机构及医药企业的领导参与探讨,力求通过各部门的交流沟通,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实体以及程序性要件的前提下,为规范医药企业对医疗机构的捐赠行为提供具体的实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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