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让“银联”去跟谁竞争?

    日期:2006-07-26     作者:刘以宾    阅读:1,766次

      近日,上海律协组织了几十名律师、学者和消费者,讨论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问题。上海市华东政法学院的吴弘教授说:“市场没有充分竞争,银联是一个垄断的系统。”有律师提出,可以把中国银联变成非盈利组织。

     通过竞争打破银联的垄断是不现实的。竞争需在同业之间,难道再另外组建几个银联?由谁去组建?有无必要再组建?假如真有人这么做,不啻于傻瓜,因为它不仅有悖于“银联”这种组织存在的功能意义,而且势必造成无谓的浪费。 

     银联不可能出现竞争对手,当然也就是垄断,于是就可以为所欲为,这样的逻辑判断不能成立。理由是:只有独立地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且又是独此一家者,才可能形成垄断。而银联并未独立地向人们提供产品或服务。

  也许,银联打一开始就不应被视为“市场主体”,因此它被搅进收费之争很有些冤枉。不过,这不能怪消费者,是银联自己没弄清以及摆正自己的身份角色。

   前些年,各家银行争相推广功能各异的银行卡,但每家银行的自助设备和服务覆盖面都有一定限制,于是很多人手中便持有了若干张互不通用的银行卡,银联正是应运而生。“银联”只不过是一个技术概念,是借助于先进的信息技术提供跨行信息交换服务,至于用什么协作的方式实现这种服务、接受服务的各银行如何付费,纯粹是他们内部的事。银行卡是各家银行发的,ATM机以及其他自助设备是各家银行投资安装的,持卡者仅仅与银行发生关系,与银联何干?至于如何计算跨行查询成本,是否对使用本银行自助设备的银行卡收费,则是各银行的自由选择。每家银行的经营理念和策略不同,当然会表现出差异;有差异,就有消费者的选择自由。

   奇怪的是,由一个本与持卡人无直接关系的“银联”出面宣布收费,而各家银行则都成了缩头乌龟,说这是一种“合谋”其实过于武断,真正的原因是银行与银联的关系有毛病。毛病在哪儿?不妨可以查一查银联除了服务于银行、与银行存在利益关系外,是不是还受别的什么因素(例如行政权力因素)的制约。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