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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司法为民谱写“和谐浦东”

    日期:2007-05-10     作者:李 劼 本报通讯员 方 军    阅读:1,235次
     荣誉小档案

   1.2003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上海市文明单位”。

   2.政治部荣获“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刑庭被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行政庭被评为“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陆家嘴法庭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劳动模范集体”、“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

   3.今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光荣称号。

   4.先后涌现出了万云飘、葛建萍、潘志勇等一批先进典型。

   陆家嘴大厦体现了上海的高度,磁悬浮列车标志着上海的速度,在浦东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有一个与之共同成长起来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至今已走过了13个春秋。

   在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的同时,浦东新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了诉讼风险告知制度,首创了立案电子排队叫号和“网上法院”系统,实施网络远程立案,设置多媒体电子显示屏,方便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各派出法庭还对行动确有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开庭、就地办案;设立晚间和双休日法庭……一系列便民举措的施行,不仅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更为浦东的居民和投资者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和谐浦东”。

   而浦东新区法院新近实行的“诉前调解”与“诉讼服务中心”机制,则将践行“司法为民”原则的内涵更加推进了一步。

   诉前调解  让百姓打官司前消纠纷

   浦东新区法院的接待大厅与其他法院不同。从去年2月开始,那里又增加了一个叫做诉前调解的窗口,对于一些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聘请的调解员,进行诉讼前的调解。

   去年5月,家住浦东金桥嘴角村的亲兄弟徐惠练和徐惠明,因为家庭财产问题发生了纠纷,哥哥动起了手,弟弟脸上挂了彩。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随后弟弟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哥哥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13000余元。浦东新区法院在接到弟弟的起诉后,马上为他们做了诉前调解。经过反复耐心的劝导,弟弟最终回心转意,当场撤诉,哥哥也委托调解员把1万元的赔偿款交给了弟弟。

   诉前调解接待员王怀洲告诉记者:诉前调解一个是方便于民,而且时间短,不需要费太大周折。以徐氏兄弟一案为例,兄弟俩一共来了两趟法院,每次只花两小时,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至少也要3个月。第二个就是减免诉讼费,这给一些打不起官司的人提供了一个很大的帮助。据了解,原告经诉前调解决定撤诉的,一律不收费,经调解后达成协议的,5万元以内的按标准受理费的10%收取,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特别是为当事人提供了化解纠纷的绿色通道。

   据统计,浦东新区法院2006年共办结案件3334件,金额6664万元,平均处理周期7天,调撤率达76.4%,受理的民商事纠纷涉及离婚、变更抚养关系、催讨物业管理费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官司怎么打  一个窗口全知道

   “这种诉讼服务真好!”刚刚经过法官引导写好诉状的农民工小陈连连称赞,“我是第一次打官司,为了讨工资,我跑了好多地方,律师那儿也咨询过,但还是不知道要怎么打,现在知道怎么打官司了。”

    当事人找法官再也不觉得是难事。让小陈满意的“诉讼服务”便是浦东新区法院刚刚启动的“诉讼服务中心”,这是法院为解决当事人“找法官难”而专门设立的又一条“绿色通道”。

   从今年的3月5日起,只要当事人走进立案大厅,就能醒目地看见“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下设五个服务窗口——“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公示催告”、“上诉办理”,它们分别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帮助当事人联系法官,对来电、来访查询案件相关信息进行答复,收取当事人递交的上诉材料和执行线索等。这种联系当事人和法官的“一站式”服务,不仅极大地节省了市民以往苦等法官的时间,也相应地减轻了办案法官的许多事务性工作,提高了办案效率。

   一线法官切身感受到明显提高了办事效率。“以前当事人总是抱怨找不到法官,电话没人接,但我们法官也有苦衷,去年全年收案数一下子上升到4万件,比前年多了13.7%,但办案法官却没有增加。”浦东新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包蕾告诉记者。由于案多人少造成法官天天把庭审排得满满当当的,很多时候法官都是忙里偷闲地去接待临时来法院的当事人,而一些如补充证据、执行线索等又确实需要告知法官,有些事儿还要法院出具收发证明,有时候当事人只能等到法官开完庭,由此带来的负面印象就是法官人太难找。

   浦东新区法院正在施行的诉讼服务中心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市民如果要递交材料,可以直接到诉讼服务中心递交,服务中心当天下午就会将材料分派到每个庭室,便于法官当天拿到当事人的材料。如果你是第一次打官司,诉讼服务中心可以为你提供详细的诉讼指导,至于审计、诉讼保全、公示催告等都有专门的法官接收审查。

记者手记

   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由此,浦东拉开了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序幕。一年多来,一个创新、和谐、国际化的浦东新形象,日益清晰。而刚刚走过13载春秋的浦东新区法院,则以公正高效的法治精神和不断创新的工作理念,为构建“和谐浦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从被誉为“浦东模式”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机制,到“快立、快审、快结”的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再到现今推出的“诉前调解”机制和“便民利民”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这一系列的新举措让我们强烈感受到的是,创新已然成为年轻浦东新区法院一以贯之的建院理念。

   对于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致力创新之间的关系,正如该院院长丁寿兴所说,致力工作创新,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立足实际,对传统做法予以创造性的转化。

   我们相信,浦东新区法院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各项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强而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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