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东方大律师评选昨启动
日期:2006-07-28
作者:周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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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由市司法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活动将分成四个阶段,主办单位将通过开展优秀律师标准大讨论、“我心目中的律师”征文、社会推荐好律师、大型法律咨询等活动,推选出一批“德技俱佳”、叫得响、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同的优秀律师。
凡是执业三年以上,在五年内没有受过行业和行政处分的上海社会律师(含兼职律师)均可参加评选。“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将制度化,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
“东方大律师”评选办公室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邮编:200032联系电话:64030000转评选办公室27775826监督电话:2402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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