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专题报道 >> 首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 >> 大赛相关文件

大赛相关文件

【评选标准】

    日期:2013-05-24         阅读:7,863次

1、论文:

基本要求:

1)论文主题突出,论点明确,论据科学,学术观点被同行认可;

2)论文内容贴近法律学术或律师工作,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较大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明确;

3)论文撰写规范,著录项目齐全,图标、数据准确,文字描述清晰;

4)论文材料详实,结构严谨,推理严密,逻辑性强;

5)文字表达准确、流畅,善于总结提炼;

6)字数在5000字以上。

进阶要求:

1)论文内容应反映当今国内外同行关注的前沿、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其研究在学术上具有创新性。

2)观点新颖,有重要的创新点,分析问题的视角独特,创造性解决该领域中的关键问题。

3)论文体现在该领域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4)论文研究难度大,研究深入,体现出作者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2、著作(已出版)

基本要求:

1)必须与法学和律师业相关;

2)在该领域内具有权威性,在该领域学术资料积累上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

3)内容成熟、准确,阐述清晰,具有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并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4)受到社会或业内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

进阶要求:

1)学术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对该领域的发展、国家的建设具有较大贡献和推动作用;

2)理论上汇集国内外该领域新成就,应有创见,有新观点或新方法、新体系,得到国内外公认和较高评价;

3、辩护词

基本要求:

1)不虚构,不夸大

2)行文立场实事求是,不歪曲事实和法律;

3)符合法律文书特点和行文规范,无偏激观点,不使用过于情感化的表达方式,尊重法庭,不攻击他人;

4)行文条理清晰、逻辑缜密、语句通顺、用语准确,无知识性或常识性错误;

5)能够对争议性问题展开充分论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阐述观点时,应列明所援引的法条或所依据的证据;

进阶要求:

1)所选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事实、证据或法律上有重大争议;尤以在案件定性或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理论争议者为佳;

2)能够引用较新的理论观点,或对法律规定进行较有深度的解读;

3)有辩护观点最终被司法机关采纳(如不起诉、无罪、罪轻等)。

4、代理词

基本要求:

1)无虚假陈述

2)符合法律文书特点和行文规范,无偏激观点,不使用过于情感化的表达方式,尊重法庭,不攻击他人;

3)行文条理清晰、逻辑缜密、语句通顺、用语准确,无知识性或常识性错误;

4)能够就案件基本事实和纠纷起因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并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程序、当事人诉求合法性等方面进行陈述和论证;

5)能够对争议性问题展开充分论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阐述观点时,应列明所援引的法条或所依据的证据;

进阶要求:

1)所选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事实、证据或法律上有重大争议;尤以在案件定性或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理论争议者为佳;

2)能够引用较新的理论观点,或对法律规定进行较有深度的解读;

3)有代理意见最终被司法机关采纳。

5、律师工作报告

格式不限,主要考察以下方面:

1)有关委托人及委托事项的描述全面、准确;

2)严格遵循律师工作报告的具体要求;

3)工作报告中引用法律规范准确,适用法律规范精确;

4)符合律师业务标准、道德规范,体现勤勉尽责精神,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5)对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各项法律内容做出准确、完整的法律分析;

6)工作报告结论及建议准确、清晰;

7)工作报告的附件准确、完整;

8)内容严谨、论述清晰,报告用语简洁、流畅。

6、 法律意见书:

格式不限,主要考察以下方面:

1)对委托事项背景的概括全面、准确;

2)对客户就委托事项的要求理解正确;

3)完整提炼委托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并根据自身对法律的理解增加客户要求中未涉及的衍生问题;

4)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作出准确、全面的法律分析;

5)法律意见结论准确、全面并具有操作性;

6)意见语言简洁、流畅。

7、尽职调查报告:

格式不限,主要考察以下方面:

1)全面、准确理解客户开展尽职调查的目的;

2)结合尽职调查的目的制作了全面、适用的尽职调查项目清单;

3)调查内容精确无遗漏;

4)对调查中所获发现的概括准确、精炼;

5)对调查中发现的法律风险提出正确且具有操作性的法律建议;

6)调查结论准确、清晰;

7)报告用语简洁、流畅。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