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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试行律师调查令 法院授权代理律师调查取证

    日期:2007-11-16     作者:严运涛、通讯员刘义红、韩红    阅读:1,910次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无法自行取得的证据,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法院授权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取证。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13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透露,将试行律师调查令。
打官司,经常难以取得证据。律师去取证,对方往往百般阻挠。面对许多市民这样的苦恼,民事案件一般由法官取证。但法律规定法官在案件中应保持中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李艺虹认为,法院发布调查令能缓和当事人取证难和法官中立的矛盾。
据了解,武汉中院眼下已确定相应的工作模式,计划明年初率先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推出。对于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当事人无法自行取得的证据,和由于客观原因当事人确实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法院将给当事人代理律师发“调查令”,但对对调查内容、有效期、证据名称等均有严格要求,以保持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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