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狮城话鞭刑
日期:2006-12-27
作者: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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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笔者随团到新加坡访问,除了秀美的景色外,新加坡独特的鞭刑制度给笔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新加坡有“狮城”之称,据说13世纪时,苏门答腊岛上的一位王子来到这里,
把一头野兽误认为狮子,遂用梵语狮城的谐音“新加坡”称呼它,这就是新加坡国名的由来。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的国家,人口约310万,华人占77%左右,华语为官方语言之一。导游刘先生介绍,新加坡是一个法制国家,执法严厉,谁要是触犯了这里的法律,必将受到鞭刑的处罚:一鞭下去,哀号震宇;二鞭下去,皮开肉绽;三鞭下去,血肉横飞……
新加坡的鞭刑制度源自英国殖民统治的法律。1948年,英国在国内废除了鞭刑,而在新加坡,人们则认为这一制度能对犯人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而保留至今。据说新加坡在实施鞭刑时罪犯身上一丝不挂,以弯腰的姿势被捆绑在A字状鞭刑架上。刑鞭的长度为1.2米,粗1.3厘米,为藤条所制,事先浸泡在水中,非常有韧性。被执行鞭刑的少则1鞭,多则24鞭,均一次完成。若犯人中途昏厥,则停止用刑。鞭刑的对象为50岁以下的男性罪犯,对女犯新加坡的法律稍显偏袒,对她们只判监禁不处鞭刑。
1993年,15岁的美国学生迈克·菲在新加坡因破坏交通指示牌和在20多辆轿车上喷漆涂鸦,被判处4个月监禁,罚款3500美元,并鞭打6下。该案在美国掀起轩然大波,为了保护美国公民的“屁股”,克林顿总统亲自出面求情,但新方并未答应,鞭刑照常进行,只是将原来的6鞭降至4鞭。
漫步在新加坡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用汉字书写的广告牌,但却看不到“人民城市人民管”这类的标语口号,也看不到身穿制服的“执法员”和“协管员”,不过大家都能感受到当地人民管理城市的实际行动。无论是人头攒动的商业中心,还是僻静冷清的社区小巷,没有人随地吐痰,没有人乱扔废物,就连街头的摊贩也都自觉地把周围收拾得干干净净,地面上看不到垃圾。公共场所无人违反禁止吸烟的禁令,交通要道也无人不顾交通指示随意穿行。这些情况看似平常,它却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和一个民族的文化教养。
古人云:“治乱世用重典。”由于执法严格,处罚严厉,新加坡一直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甚至比丹麦、瑞士等社会关系和谐的国家还低,当地99%的人也都感觉到生活在这里很安全。新加坡的经验告诉我们:严格执法不仅可以给社会带来安定,而且还能给社会带来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