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军转干部安置办法
日期:2007-08-31
作者: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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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文出台《安徽省省直和驻肥部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
我省规定,对进省直单位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在指令性分配计划的基础上,采取考试考核、积分划线、双向选择和保底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对功臣模范转业干部实行指令分配。对符合指令分配条件的人员,由部队按规定条件推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研定,直接指令性分配到党政机关工作;对师职转业干部继续采取指令性办法进行安置。对正副团级、文职正副处级、技术9级以上转业干部,采取直接参加双向选择落实单位的办法进行安置;对营职以下、文职科级以下、技术10级以下转业干部要求进党政机关的,实行考试、考核,其中受党内撤销职务以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列入参加考试。凡在档案中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被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转业干部要求进入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安置的,不参加考试考核。
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落实单位的转业干部和没有完成分配计划任务(包括没有完成团职干部接收任务)的单位,根据安置计划情况和转业干部本人的条件,由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进行保底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或拒派,确保每一名转业干部工作单位的落实。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和抵制接收、搞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