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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举办第二期“劳动法云讲堂”活动

    日期:2026-01-07     作者: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第二期“劳动法云讲堂”在上海财经大学武东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活动以“劳动法律综合实务”为主题,延续首期“线下讲堂+线上直播”双渠道模式,线下线上共吸引近200名律师共研劳动法前沿议题。本次云讲堂由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庞春云担任主讲,通过系统梳理劳动法律体系演变与前沿问题,为应对劳动法领域复杂实务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助力沪上律师把握劳动法脉动、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本期云讲堂通过“历史纵深-体系重构-合规前瞻”的知识图谱构建,全景展现劳动法实务发展新图景。庞春云律师以“劳动法律发展三阶段”为切入点,通过1995年、2008年两大关键时点的制度变迁,聚焦《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揭示劳动关系管理从“行政管理”向“法治治理”的转型逻辑。她强调,劳动法不仅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工具,更是社会治理能力的体现。律师需以动态视角解读法律变迁,企业更须摒弃过时规章进行员工管理。
     在劳动法律模块化解析环节,庞春云律师将劳动法复杂实务拆解为11个具体模块,并针对各模块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其中不仅包含了常规劳动法实务模块,更包含了新兴劳动法实务模块,庞春云律师提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法业务正在逐渐走向国际化、科技化和公共化,作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更应当与时俱进。
     针对复合型薪酬架构设计难题,她剖析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司法认定边界,庞律师指出:“司法机关正从单纯合同文本审查转向用工实质判断,劳动合同的约定、规章制度、薪酬发放周期、绩效考核记录、公司惯例等过程性证据将成为争议焦点。”她以富士康舆论事件为切入点,揭示劳动关系治理已从“个体劳动关系时代”迈入了“集体劳动关系时代”:“劳动法的公共性体现于政企协同、工会互动及公益担当三维度,企业需构建系统性风险应对机制。”
     面对近几年不断出台的新法对劳动法实务的辐射影响,庞春云律师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十大修订亮点及《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体系创新,提出企业应构建“双重防护网”:一是性骚扰防治制度,须明确受理窗口、调查时限与惩戒措施;二是个人信息分级管理体系,严格区隔一般信息与敏感数据。她特别剖析了《民法典》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原则及公序良俗对“劳动纪律”认定的关键作用:“当规章制度存在空白时,法官将依循‘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及核心价值’进行裁量。”
     谈及企业合规,庞春云律师强调:“人力资源合规是企业治理的核心引擎。须完善绩效考核、性骚扰防治、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通过机制运行、文化培育与问责强化,为企业发展构筑法律护城河。”
     在互动环节,庞春云律师和参会人员聚焦企业内部制度修订的民主程序、违规奖金追索等高频实务痛点。针对“企业未经职代会修改规章制度”的效力认定问题,庞春云律师结合长三角司法实践差异指出:“上海地区虽存在程序宽容倾向,但建议同步完善线上意见征集、工会协商留痕等配套机制。”就企业违规发放年终奖的处置路径,庞春云律师警示,重点关注合同、规章制度的约定,薪酬制度合规审查需前置,重点防控领导班子薪酬异化风险。
     在试用期解除争议研讨中,庞春云律师通过“医疗期与录用条件冲突”典型案例及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差异,揭示司法裁判的底层逻辑:“合同约定试用期病假上限可能构成劳动者的权利让渡,易被认定无效。江苏地区倾向‘试用期中止’,医疗期满后续行考察;其他区域的口径较为复杂,企业需要去论证健康状态与岗位要求的实质关联。”
     庞春云律师在总结中强调:“劳动法律人需具备跨法域协同思维,既要深耕专业领域,更要关注公司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关联法规的交叉影响”,并且透露后续将推出针对每个模块的专题研讨,持续为行业输送高质量实务资源。
     活动在热烈的云端互动中落下帷幕,与会者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为应对劳动法律体系变革提供了方法论指引。正如庞春云律师所言:“劳动法实务创新是一场永不停歇的修行,唯有以动态思维把握法律脉搏,方能真正守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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