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 法界

法界

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增值税GDP可增长0.5个百分点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期:2012-03-26         阅读:9,959次
    据新华社广州3月25日电(记者黄玫)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25日在广州举行的首届岭南论坛上说,应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肖捷认为,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它的抵扣机制,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由于当时条件的制约,1994年我国建立的增值税制度,在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没有完全到位。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应不失时机地将增值税制度引入到服务业领域,消除目前重复征税的弊端。这是完善税收制度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二三产业融合、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迫切需要。

肖捷说,国家税务总局曾经做过测算,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可以带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出口增长0.7个百分点,同时还可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约70万个。不过若改革全面推开,全国税收净减收将超过1000亿元。

在财税体制上,国家目前对增值税是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原来属于营业税的这部分收入,转成增值税以后,仍然归属于地方,保障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

今年1月,上海进行了增值税扩围试点;虽然试点时间不长,但已经感觉到了变化,降低了大部分人的纳税负担。如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来5%的税率降为3%,税负的下降幅度约40%。在试点中也注意到,像交通运输类企业,有部分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解决这个问题,根本上还是要靠深入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肖捷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希望广东能够开展相关试点,因为珠三角加入试点,将会为试点增添新的示范效应。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