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实施监督法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日期:2008-06-30     作者:云南省人大网    阅读:2,862次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我省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完成好我省实施监督法地方配套性法规的起草任务,根据本届常委会工作要点和2008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2008年6月11日,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主持下,召开了实施监督法的地方配套性法规立法工作启动会。

随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文通知成立起草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起草领导小组的组长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担任,副组长由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杨祖龙、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龙永春担任;起草领导小组的成员有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应科、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何远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章振国、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子扬。

起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起草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办公室调研员聂奎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许士勇、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处处长马春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行政立法处处长李永华、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金坤、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档处处长穆永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档处副处长王殿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科员杨冬兰组成。

在常委会领导的关心下,立法工作启动会的召开、起草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成立,标志着我省的实施监督法地方配套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