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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及解读

    日期:2016-06-29     作者: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

      为促进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新业务健康繁荣规范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视听节目,防范不良内容传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16年4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随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规定》的发布进行了官方解读。
      发言人指出,《规定》主要是为了重点解决与原有规章交叉重叠,处罚依据及对新业态管理不足等问题,同时《规定》还将三网融合推进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及管理经验等固定下来,为广电和电信的双向准入提供法律保障。
      而《规定》主要制度包括:(一)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建设。将内容安全、传输安全和技术安全保护制度作为业务准入的基本条件,强化主体资质的审查,明确内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节目来源管理,强化业务主体的传播安全保障义务;(二)完善符合新媒体特点的监管手段,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自律规范相结合;(三)明确从业机构主体责任。从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终端管理等方面规定业务主体的共同责任,健全内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从平台到终端的管理;(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规范业务准入的基本门槛,划分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业务类别,规定不同业务由具备相应条件的特定主体实施;优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和省级广电部门的审批职责;同时规定合资合作经营性业务需要备案。
(供稿: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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