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建设
年初,黄浦区律师代表团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团工作规则》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律师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并明确由团长负责黄浦区律师的维权工作,两名副团长分别负责黄浦区律师的规范建设工作和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代表团和各律师事务所的联系,黄浦区律师代表团还制定了《黄浦区律师代表团组织结构分工和代表联系网络分工安排》,规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分别对口联系3至4名律师代表,每名律师代表再以“区域就近原则”分别对口联系3至4家律师事务所,以及时了解律师的呼声、诉求,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制定工作规划
黄浦区律师代表团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黄浦区律师代表团2007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年要认真开展的七项工作:一是配合上海市律师协会做好上海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律师代表提案征集工作和会议传达工作。二是开展律师维权工作,加强黄浦区律师代表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有关机构的沟通,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根据行风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协助区司法局健全各项制度,努力使律师业的软硬件建设均达到上海中心城区的要求。同时,加强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力争律师服务投诉率逐年下降、律师行风建设测评达到“保五争四”的目标。四是举办“青年律师要自强”为主题的2007年黄浦律师论坛,举行老律师茶话会,积极搭建律师工作交流平台。五是邀请部分无律师代表的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参加律师代表团会议,并及时向广大律师提供市律师协会的各类信息。六是组织律师参加黄浦区各项社会工作,配合区司法局,打造一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律师队伍。七是进一步加强区各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适时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建设工作交流活动。
三、推进制度建设为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发展,黄浦区律师代表团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黄浦区律师代表团议事规则(试行)》、《黄浦区律师代表团工作经费使用办法(试行)》等规定,推进律师代表团工作在有序、民主、渐进、有效的原则下开展,规范上海市律师协会划拨的律师代表团工作经费的使用。为了加强宣传,进一步提升黄浦律师的社会形象,黄浦区代表团还建立了信息收集制度,按时汇总区辖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向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及相关媒体提供更多的律师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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