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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沪律师指多家无授权网站转播奥运涉嫌侵权

    日期:2008-08-25     作者:杨扬    阅读:3,319次
      据媒体报道,8月13日,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奥运转播侵权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而早在8月4日,央视国际就因奥运视频侵权将迅雷告上了法庭。在8月21日下午上海市律协召开的奥运网络知识产权研讨会上,央视国际代理律师戎朝和上海的多位律师一起讨论了奥运视频侵权的相关法律问题。

新民网记者了解到,迅雷公司的“迅雷看看”直播频道在线实时转播央视奥运频道播放的在吴忠市的奥运圣火传递,该节目已由央视独家授权给央视国际负责网络传播,迅雷公司并未获得授权,故而央视国际索赔210万元。此后,央视国际以世纪龙5月8日在其网站上实时转播中央电视台奥运频道正在直播的奥运火炬珠峰传递节目为由,提出赔偿410万元的诉讼请求。

上海律师戎朝表示,奥运会开幕后,已有多家无授权网站因转播奥运火炬传递、奥运赛事及开幕式而涉嫌侵权,其中包括一些后来获得奥运网络视频传播权的网站。新民网记者了解到,大陆地区只有搜狐、新浪、腾讯、网易、PPStream、UUsee、PPlive等10家网站获得授权,可转播奥运赛事。

戎朝说,由于迅雷和世纪龙转播的节目都由央视拍摄,央视享有著作权,因此有阻止他人转播的权利。央视国际在配合有关部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打击外,不排除诉诸法律的可能。

据业内人士透露,央视国际的北京奥运会新媒体视频版权授权费的起价高达3000万元。对此,上海三石律师事务所庄毅雄律师表示,奥运对视频网站是千载难逢的机遇,与央视国际合作也成为众多新媒体运营商追逐的目标,而没有得到授权的网站也想抢得一杯羹,抱着侥幸心理转播与奥运相关的节目。他认为,目前一些网站采用的超链至授权转播奥运赛事网页的方式,也已超出了央视国际的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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