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研讨奥运视频侵权
日期:2008-08-25
作者:包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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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理解和保护奥运视频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引导视频网站的视频分享模式,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与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今日下午,联合举办了“视频网站版权问题研讨会”。
2008年6月20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并针对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及相关活动的新媒体转播权的非法转播行为,打击奥运侵权反盗版工作组近日在京成立,对全国互联网上的涉及奥运新媒体转播权侵权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快速处理。
但是,奥运会面临的视频版权问题仍然存在相当的复杂性和争议性。奥组委对奥运赛事享有什么权利、中央电视台享有的“转播权”的范围如何界定、个人自拍赛事通过网络传播是否侵权、视频分享网站传播电视台赛事节目是否侵权或侵犯什么权利等一系列问题,仍然存在不少模糊和争议之处,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来自上海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知识产权学者、律师和法官,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