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赛事视频禁止上传惹争议
日期:2008-08-25
作者:朱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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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个视频截图都不能上传,对于有争议的比赛,我们怎样进行分析呢?”近日,很多网友对国家版权局出台的一项关于个人禁止上传奥运赛事视频与图片的规定引起了热议。有网友表示,版权规定过于严格,如此一来,让大家少了很多参与奥运的乐趣。同样,国家版权局的这项规定也引起了很多视频网站的极大关注,如何规避版权“雷区”成为最为集中探讨的话题。
视频网站有乐有愁
近日,为了加强奥运版权保护,国家版权局对外正式宣布了2008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记者注意到,该行动中有一条特别规定,即6月12日至10月15日,个人自拍的有关奥运赛事的DV、电视截屏画面禁止上网传播,即使上传个人博客也属侵权行为。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为此特别向公众强调,奥运期间,无论是个人还是网站,如果在录制比赛实况后,上传到网络上,无论是营利目的还是非营利目的均属于侵权行为,违者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国家版权局透露,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力量的不断涌现,国际奥组委已经将新媒体纳入奥运赛事转播形式中,而国际奥组委已将北京奥运赛事的全部转播权售给中央电视台与央视国际,允许其进行二次商业开发。据记者了解,目前,奥运赞助商搜狐与PPS、悠视网已陆续同央视国际签约,享受点播或与央视同步直播的权利。
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刚一公布,立即引起了争议,几家欢乐几家愁,一些没有取得奥运赛事转播权利的视频网站更是“想法多多”。
记者首先采访了专业的视频网站六间房,六间房方面表示,除了奥运赛事以外,还有很多网友关注度极高的场外花絮等内容,比如,国外朋友的生活方式、奥运文化的内容都将是网友喜闻乐见的。六间房表示,奥运会是国家与人民的盛事,一般不会限制网友的参与热情,尽量为大家提供一个参与的平台。六间房同时还向记者强调,目前正在争取最后的时间,与央视国际洽谈合作事宜,由于品牌已形成一定的积淀,网站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作为我国访问量最大及博客注册量最多的门户网站,新浪的影响极其巨大。对于国家版权局的此项规定,新浪方面比较得意地告诉记者,新浪不担忧这个问题,因为新浪已经与央视国际达成奥运赛事转播协议,很快就会正式公布。新浪同时还透露,新浪拿到的资源时间一点不比搜狐少,也是3800小时,央视国际肯定会一碗水端平的。
同样是专业的视频网站,优酷则表示,一定会认真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从严自律。但关于奥运赛事的细致规则与详细界定,还需要相关单位的具体规定。优酷表示,目前网站还没有收到这样的内部通知。
将网络视频作为重要内容的艾瑞网则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对国家版权局的规定更不愿意表态。
如何界定争执不下
据记者了解,国家版权局版权处赵秀玲处长此前表示,按照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个人没有获得奥委会授权,则没有权利以任何形式上传奥运赛事视频,因此即使个人拍摄的奥运视频上传到央视国际等获得授权的网站也是违规的。赵秀玲强调,个人的拍摄同样也是侵权,就像人们上剧场看戏、看电影不能拍摄的道理是一样的。
IT电子商务专家陈永东认为,“个人用DV机拍摄的奥运会赛事画面即使发表在个人博客上,也被视为侵权行为”的规定尚不明确,比较难以界定,将给视频内容审核带来较多的麻烦。
针对大家关心的奥运赛事详细界定问题,6月2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国家版权局版权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视频内容不能清楚地反映比赛内容,比赛性质的画面不能占据视频主体。即使在家里用手机拍摄电视比赛画面上传到网上也不可以。
对于处罚问题,工作人员强调,虽然只有针对个人违规的处罚规定,但企业以及团体的行为将更加严重,将视具体情节来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程度肯定要大于个人。
据记者了解,国家版权局的这项规定还让一些奥运赞助商产生了尴尬。北京奥运会啤酒赞助商青岛啤酒于2008年4月22日正式启动了一个名为“全球奥运激情征集”的大型奥运品牌营销活动,该活动将向全球范围内征集与奥运激情、全民参与相关的视频与图片。记者从青岛啤酒官方网站看到,该项活动的网页上已经上传了众多与奥运相关的图片。对于奥运赛事的版权“雷区”,青岛啤酒方面告诉记者,青岛啤酒作为奥运赞助商,网站可以随时上传奥运期间的视频与图片,但能否上传奥运赛事的视频与图片,青岛啤酒方面以网站工作人员出差上海为由,没有给记者一个准确的答复。对于青岛啤酒的这种情况,国家版权局的工作人员认为,即使是奥运赞助商也同样不允许。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站老总私下对记者表示,这项规定垄断的味道太浓,自己网站将不会限制网友的上传,如果真的追究起来,将聘请律师不惜对簿公堂。
据记者了解,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的相关成员已经进驻北京,联手央视利用影视基因技术重点对奥运视频内容等进行监控与审核,以防止侵权行为的出现。
某网站针对此项规定作了一个专门的调查,约45%的网友对禁止奥运赛事上传表示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