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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开用听证会解决涉检信访先河 真正实现息诉罢访

    日期:2008-09-01     作者:邓新建 章宁旦 陈云飞    阅读:1,869次
 时下经常出现价格听证、立法听证等诸多听证会,让社会各界对“听证”这两个字已经不再陌生。但是,日前在广州增城市(县级市)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别开生面的“申诉听证会”, 却首开了用听证会的方式处理上访群众申诉案件的全国先河,引起了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8月29日下午,一场因一宗劳动官司而召开的“申诉听证会”在增城市检察院召开。除了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双方外,此次听证会还邀请了17位分别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市劳动局等相关部门担当此次听证会的听证员,其中,有3名听证员是法学专家,他们分别是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新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周贤日。

记者了解到,听证会的申诉人是一名原国有企业的员工,名叫汤灿平。汤灿平于1991年5月进入增城县邮电局工作,一直在电信部门担任电话维修技术人员。2005年11月30日,他的劳动合同到期,电信局不愿再续签合同。汤灿平认为,公司应当与他续订劳动合同,并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年度奖金、经济损失等相关赔偿。

这宗劳动合同纠纷官司已前后经历了4年,先后在增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增城市法院、广州中院打了三场官司,汤灿平均告败诉。因不服广州中院的终审判决,汤灿平遂于今年7月份向增城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希望检察院能帮他向法院提起抗诉。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听证员们在充分听取了申诉双方的陈诉后,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听证会结束后,在闭门评议会上,听证员和检察机关的有关人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由于对本案如何认定事实、如何引用法律存在争议,决定择日将处理意见书面答复当事人。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韩世彪检察长告诉记者,利用听证方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难题是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的有益尝试。有利于增进信访人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认识和做好信访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及时公正地办结信访案件,促进执法公正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社会各界对这场特别的“申诉听证”予以了肯定。“这种做法能让当事人不再重复上访,真正实现息诉罢访,从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说。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周贤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政法机关信访答复机制相对单一,单凭书面答复或当面解释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说理性和说服力,信访人在答复之后往往容易继续上访甚至是缠访。听证会通过对信访人信访事项处理的公开,让信访人亲历听证会过程,使信访人从心理、情感上得到一定满足,感到自己被重视,并通过有关办案单位和部门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其信访事项进行分析,使信访人感觉到其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充分尊重了他们的知情权、申诉权等权利,增强了信访人及其代理人对信访答复意见的认同感,为政法机关创新信访答复机制做了一次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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