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各区动态

各区动态

虹口区召开律师工作委员会成立揭牌仪式

    日期:2008-09-01     作者:虹口区司法局律公科    阅读:3,569次

 8月28日下午,虹口区司法局、虹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兰生大酒店举行了“虹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成立揭牌仪式暨虹口区律师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副区长陈静薇、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秘书长万恩标、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余学杰、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宋彬、区司法局局长冯珏、副局长王浩及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律师代表团成员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宣读了《市律协关于设立虹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批复》,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副区长陈静薇为“虹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揭牌。
刘正东会长在贺词中讲到,希望虹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适合虹口实际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模式,为虹口律师业又快又好发展,为虹口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为虹口律师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的共同提高作出努力和贡献。
刘忠定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虹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是“两结合”模式在区县落实的新探索,是区县律师代表团工作模式的一项新层次,这项制度的建立,正确把握了修订后的《律师法》的立法精神,充分考虑了律师工作的实际,吸取了律师代表团制度的宝贵经验,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在新形势下完善区县层面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理顺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在律师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律师自律工作上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新成立的虹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当前形势下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进一步接受工作定位,自觉接受区司法局的工作指导,严格履行市律师协会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努力围绕虹口区律师行业的需要和谋划开展工作。第二,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尤其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维护律师执业权益,组织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培训,开展执业纠纷调解等方面化大力气,力争取得成效。第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明确职责分工和流程,尽快有序地开展工作。
陈静薇副区长对虹口律师工作提出要求:第一,希望区司法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积极支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希望区司法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把今天的揭牌仪式看作是加强“两结合”管理的新起点,促进虹口律师业发展的新起点,进一步提高律师管理工作的水平。同时,区司法局要认真研究《律师法》给律师管理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切实履行好行政管理职责,建立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和广大律师的沟通协调机制,全力支持工作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第二,希望虹口律师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加强律师的培训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交流;要指导事务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带领虹口律师积极探索适合虹口实际的管理模式。要在培养和引进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方面多想办法,在律师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多创新路,不断提高虹口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第三,希望虹口广大律师一如既往地服务广大民众,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区司法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引导我区律师继续以大局为重、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建设为己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化解矛盾与纠纷,为民众排忧解难,为打造“航运虹口”献计献策,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会上,区律师代表团团长、工作委员会主任田波传达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介绍了《虹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运作规则》。揭牌仪式后,继续召开虹口区律师工作会议,主要对上半年律师工作进行小结回顾,并对下半年律师工作进行部署。


虹口区司法局律公科
2008年8月29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