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检察院于今年4月2日对黄云立案侦查,5月25日依法对黄云决定逮捕。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交重庆市检察五分院审查起诉。
重庆市检察五分院在指控书中称,1997年以来,黄云先后担任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区长助理、副区长、区长、重庆大学城城区建设委员会主任等职,期间利用职权,与多名行贿人进行权钱交易。
喻某是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喻和黄云系同学关系。1997年下半年,喻某得悉沙坪坝区某部门要装修办公楼,遂找到黄云,要求帮忙揽到工程,黄云遂给该部门负责人打招呼,使喻某顺利承揽到了该工程。1999年下半年,喻得知黄云装修住房,遂送给黄5万元,之后又奉上2万元。2005年上半年,喻某又通过黄云承揽到一公路工程,当年下半年,喻送给黄云1万元。
城市开发建设领域中的调整规划、征地拆迁、退还预交征地费、减免城建配套费、争取优惠政策等诸多方面,黄云通过给区内相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或者亲自出面到市级有关部门协调,为多名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巨额利润,从中多次收受开发商的贿赂。
此外,黄还利用职权,将他人安排到财政、卫生等部门工作,以此收受贿赂。
据重庆市检察五分院的检察官介绍,黄云作为一个为“钱程”而毁的官员,与多数贪官一样,因无休止的贪欲而将自己葬送。但稍显不同是,黄云对自己受贿的门槛设置较低,对于行贿人奉上的贿金,多到数万美元,少到5000元港币,黄云均一一笑纳。黄云受贿时并不选择地点,办公室、家中、饭店、食堂都成了他聚敛钱财之处。
但是,黄云受贿时,也有自己的“原则”:不熟悉的人不收。如徐某第一次给黄送上10万元时,因对徐不够熟悉,黄第二天便将钱退还给徐,徐某后来不断约请黄吃饭,二人关系熟悉后,徐某再送钱时,黄则不再拒绝。
作为一名正厅级又身居要职的官员,黄云在收受贿赂的同时,也不忘了做点“面子”,以显示自己的“廉正”。逢年过节尤其是年终时节,区内一些下级部门就会送的几千、数百礼金,黄云则分文不收,立即上交给组织。去年,重庆市数名厅级官员因受贿落马后,黄云便主动找到一些行贿人,退回了部分赃款。(秦力文 杨露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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