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先 服务为重——记奉贤区法律服务行业首轮诚信服务先进单位、标兵创建活动
日期:2008-09-24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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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下午,在区局召开的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综合性会议上,荣获“2006-2008年度诚信服务先进单位”称号的上海卫根龙律师事务所,荣获“诚信服务标兵”称号的卫根龙、唐桂华、沈国英、何声、汤卫忠等五位律师和公证员秦保国受到了表彰,为首轮的创建活动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项创建活动,是推进行风建设的一个举措,得到了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以及全体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三年来,大家将“诚信为先,服务为重”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中,使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思想统一,目标一致
本项活动,无论从区局领导、区律师代表团、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管理层,还是到全体律师、公证员,都能统一思想,全面支持和重视。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各律师所、公证处主任先后两次对方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使得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在创建过程中,每一个单位结合自身特点,采取了有效的举措,打造了各自的特色品牌;每一个个人立足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接待,用自己的热诚与敬业,推动了活动的开展;在评比过程中,各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听取本所律师、公证员的意见,通过两次推选,产生了候选人;又通过无记名投票,最终产生了获奖单位和个人。大家思想统一,目标一致,这是本次活动的可贵之处。
二、创建有力,措施得当
三年中,各单位结合法律服务行风建设,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
一是从健全内部规章制度着手,对原有的律师所章程、收费制度、公证接待制度等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做到有章可依;
二是加强了窗口建设。如昆仑所、沈国英所、翁卫国所在乔迁新居或新所成立时,就注意了环境的布置、硬件的配备;卫根龙所、龙襄所、九鼎所、汤卫忠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改善,开辟了接待场所;公证处实行了取号接待,前来咨询、办证的人员,按照所领的号码依次咨询、办证。同时,各律师所均指定专人接待,公证处实行了公证员值班制度;接待人员态度和善,解答详细有耐心,窗口服务质量上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加强了对律师、公证员的执业监督。各律师所、公证处从收案开始,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杜绝私自收案、私自降低收费标准,形成了良性循环;各单位还注重案件办理质量的检查和回访,督促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抽查公证业务卷宗。尤其是公证处,在出证前,设立专人审核予以把关,进一步提高了公证的办证质量。
三、成效明显,各有特色
活动中,各单位形成了各自的特色,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知晓率与认同率有了明显上升。比如,昆仑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刊物、网站建设,搭建了律师与律师、律师和社会的交流平台;卫根龙律师事务所利用橱窗,定期制作宣传版面,向社区宣传日常中最容易碰到的法律法规、案例;其他各个律师所,利用“所所互动”,到结对的司法所,帮助解答法律咨询、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为社区居民上法制讲座等等。公证处推出了中午及周六下午接待办证的举措,方便当事人办证;同时启用了公证业务软件,规范了办证程序。
通过努力,法律服务行业的有责投诉率也有了明显下降。2006年以来,全区近60名律师、公证员中,有责投诉的仅5人次,远远低于全市的有责投诉率。
但是,本项活动还有不足的地方,如各单位对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不一,采取的举措力度不一样,对薄弱的单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创建标准、评比表彰标准需进一步探讨和完善,使其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等,这些问题将在下一轮创建中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