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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申请律师执业先到法援机构实习

    日期:2008-10-07         阅读:1,735次
 
近日,一批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来到固原、吴忠及石嘴山市等地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实习,此举是宁夏司法行政部门为缓解基层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的创新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







自2005年,宁夏率先在全国建立区、市、县、乡镇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后,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与法律援助人员紧缺的矛盾一直困扰着宁夏法律援助工作。今年,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中心与自治区律师协会联合出台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法律援助机构实习办法(试行)》,吸引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与公益事业。《办法》规定,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要申请成为执业律师的人员,必须到法律援助机构实习,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实习期间,实习人员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解和其他非诉讼代理;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代办法律援助相关手续;辅助指导人员做诉讼案件的准备和归档等。实习人员在法律援助机构实习期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发给办案补贴。实习届满后,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实习鉴定书》并报市级律师协(分)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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