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机关查处的情况来看,这些不法分子主要利用互联网发布 广告、散布虚假信息吸引投资者。不法分子多以虚假公司为平台,以自设网站、网络博客或冒用知名金融机构名义开设的网站为载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论坛或QQ群,甚至在知名媒体上发布广告,用“掌握内幕信息”、“提供涨停股票或短线黑马”、“保证获得30%-150%的利润”之类极具诱惑性的语言吸引投资者;以收取会员费、推荐费、服务费等名义大肆敛财。。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别相信不切实际的投资回报,不要轻易向不熟悉的个人银行账户汇款或转账,防止上当受骗。(记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