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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不再指派律师

    日期:2008-11-05     作者:叶伟凌 彭荣华    阅读:2,313次

法律援助案件摊派律师的做法今后在佛山将成为历史。记者昨天从佛山市司法局了解到,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体系,其中改革案件指派方式是重要内容之一。

市法律援助处成立研发小组,并到相关单位学习借鉴类似系统的运作情况,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初步设计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的主要流程和项目,该项系统已进入编程阶段,将尽快投入使用。为使案件指派工作更加科学化,市法律援助处对传统以摊派为主的指派方式进行了改革,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分类别由专业律师承办。为此,市法律援助处向市直律师事务所下发通知,招募专业律师成立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库,今后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指派给律师库的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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