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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推动律师事务所建党组织

    日期:2008-11-19     作者:郑少忠    阅读:3,229次

辽宁省日前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设置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规定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组建党支部。 

根据规定,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综合考虑办公地点、业务类别等情况,就近联合组建党组织;确实不具备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将律师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党组织;对于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做好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立工作。

截至目前,辽宁省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到549家,执业律师6056名,其中党员律师1911名,占律师总数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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