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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青年律师财税基础知识讲座综述

    日期:2008-11-20     作者:公共关系部

7 18 下午,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市律协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举办了一期主要面向青年律师的财税基础知识讲座。本次活动旨在提高上海青年律师掌握财税知识的水平,帮助青年律师能初步看懂财务报表和其它财务文件、消除财务专业知识匮乏带来的困扰。近100名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主持人:  贾明军律师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主讲人:    敏律师   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

                       左券律师事务所律师  

荣红梅律师   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秘书

                       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宾:  刘福元律师   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 副主任

第一部分 讲座概要

主讲人俞敏律师:

一、律师会计知识基础精要

(一)“大律师”审视“小会计”

1、一位目标: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受托责任观)、相关性

2、两大职能: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

3、三大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四项前提:

会计主体: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为会计主体

持续经营:假定企业将会继续经营下去,不考虑破产、停业等因素。

会计分期:企业按持续经营全部过程等距离地划分一定时期阶段,分期结算,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分期采用公历制为年度、季度、月度。

货币计量:会计以货币量核算,假设币值不变,保证会计信息资料正确、有效。

5、五项流程:

建帐;记帐(取得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做记帐凭证);登帐(日记帐、分类帐、备查帐等);计算汇总试算;报表(三大报表及各附表)

6、六大要素:

1)资产:

资产是指因过去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资产可以具有实物形态,如房屋等,也可以不具备实物形态,如以债权形态出现的各种应收款项,以特殊权利形态出现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指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一般)指不符合流动资产定义的资产,或者是超过一年变现、耗用的资产,通常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

2)负债

负债是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投资人投入的资本以及在经营中形成的盈余。

投入资本:即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财产物资;

盈余: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积累的资本增值额。

所有者权益的特征为:

所有者仅对企业的净资产享有所有权,净资产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不是一个独立的要素,其金额的确认、计量需依赖于资产和负债金额的确认、计量。或有出资不实、抽逃资本、盈余分配问题。

4)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收入;按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的特征为:

收入是日常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

收入形成经济利益的流入,即日常活动能形成企业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收入的形成伴随着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

收入与利得:都是收益,收入是日常的,利得是非日常的、偶发的。

5)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费用有多种表现形式,但其本质是资产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是由产品负担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是不能由产品负担而直接记入当期损益的期间费用。

费用的特征为:

费用是为取得收入而付出的一种代价,其确认应与收入的确认配比,配比的方式有因果配比和期间配比两种方式;费用表现为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或者说是企业收入的一种扣除。

6)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全部收入减去全部费用的结果就是利润(亏损)。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以现金或者应收帐款的形式,从客户获得的收入,导致资产增加和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为了获得收入就需要支付费用,一旦资产投入使用,资产形态就转变为费用形态,因此费用可视为瞬间的资产,费用的增加导致了资产的减少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利润可以理解为企业净资产的增加额,亦即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一定时刻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的组成部分。

收入、费用、利润反映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利润表的组成部分。

7、七项内容

1)设置帐户:

①会计科目: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对会计要素进行具体分类的标志。

特点:统一性、科学性、完整性

②会计帐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的结构,用于分类记载各项经济业务,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的情况和结果。

静态指标:期初、期末余额

动态指标:本期增加发生额、减少发生额

帐户结构:

 A 、资产类帐户的结构:

借方:期初余额                 贷方: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本期借方发生额                 本期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资产类帐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B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帐户的结构:

借方:                         贷方:期初余额

      本期减少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借方发生额                 本期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帐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C 、 收入、费用和利润类帐户的结构:

费用类帐户与资产类帐户结构类似,收入、利润类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帐户结构类似

③会计分录:标明某项经济业务应记录的帐户及其登记方向和金额的记录。

三个要素:帐户名称、记帐方向、金额

2)复式记帐

借贷记帐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会计分录:标明某项经济业务应记录的帐户及其登记方向和金额的记录。

要素:帐户名称、记帐方向、金额

3)填制和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初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作为记帐依据的书面证明。

   ①原始凭证:

     按来源分:自制、外来

     按填制方法分:一次、累计、汇总

   ②记帐凭证:

     按反映业务内容分:专用:收款、付款、转帐

                       通用

     按是否进行汇总分:汇总、非汇总

     按编制方法分:多项、单项

会计凭证的审核:保证会计凭证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是会计实施控制的有效手段。

外表形式上--正确性、完整性、合规性

文字是否清楚;数字是否正确;要素是否齐全。

实质上--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凭证记录的内容与实际发生是否一致;发生的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发生业务是否符合节约原则;有无伪造涂改会计凭证进行贪污等不法行为。

4)登记帐簿

 会计帐簿:

①按用途分:

日记帐簿

分类帐簿: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备查帐簿

②按外表形式分:订本式帐簿、活页式帐簿、卡片式帐簿

5)成本计算

6)财产清查

  ①货币资金清查 :

主要包含内容:现金、银行存款

清查方法:实地盘点、与开户银行核对帐目

所需编写表单: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②实物清查

主要包含内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清查方法:盘点(注意数量和质量)

所需编写表单:盘存单、实存帐存对比表、残存变质物资伪劣产品情况表

  ③往来款项清查

主要包含内容:应收款、应付款、暂收款、暂付款等

清查方法:与对方单位核对帐目

所需编写表单:函证信、往来款项清查表

7)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反映某一特定时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构成

利润表:反映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表:反映特定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流出状况

8、八大原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第12-19条)

(二)两大职业交锋——主要竞争领域评议

破产法——破产、清算(清算管理人)

公司法、证券法——财务报表审计

税法、金融法——税收服务、投融资、商务咨询

跨专业合伙(MDP)—两大职业的直接冲撞

 

主讲人荣红梅律师:

二、民事诉讼中财务证据的解读和运用

(一)财务证据与经济行为的关系

帐册是对经济业务的记载和反映,会计处理只是将经济业务通过会计语言和会计符号进行记载,并不能改变经济业务本身,也不能制造经济业务。借和贷也只是一个记帐的方向符号,并无深意,犹如左和右之于方向指示一样。财务证据以经济业务为基础,财务证据之间也存在勾稽关系和关联性,财务处理的过程就是一个从凭证、到帐册、到报表的过程,对财务证据的解读,目的在于阐释财务能否证明原告或者被告所主张的经济行为,即法律事实。

(二)诉讼中经常遇到的财务证据

1、资产负债表:一般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反映某一个时点的资产状况。审计的作用是对资产负债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允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鉴证。

2、损益表:反映某一个时段的经营成果,工商档案里一般是1年。

3、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反映验资时点的出资情况,仅对验资帐户的资金来源和金额进行证明。

4、年检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检审计一般会对资产总额、经营情况、实收资本等进行说明。实践中,很多年检审计报告并无审计意见。

5、银行进帐单:银行进帐单(收付通知)是证明收款的唯一凭证。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银行办理结算,给单位或个人的收、付款通知和汇兑回单,应加盖该银行的转讫章;银行给单位或个人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的回单和向付款人发出的承付通知,应加盖该银行的业务公章。”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帐户的收款人,应将汇给其的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帐户,并向其发出收帐通知。收帐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帐户的凭据。”

6、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是价外税,应收帐款包括价款和增值税两个部分。

7、其他:如支票存根、承兑记录等。

(三)财务证据解读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

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的关系

1)联系:二者都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都能体现经济责任制的要求,都能提供登记会计帐簿所需的相关经济信息。

2)区别:

①前者一般由经办人员填制,后者一律由会计人员填制;

②前者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后者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

③前者仅记录、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后者对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和整理;

④前者是后者填制的直接依据,后者是登记帐簿的直接依据。

记帐凭证有三类: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要注意提供的财务证据是原始凭证还是记帐凭证,如果只是记帐凭证,则需要进一步审查其是否有原始凭证支持,否则不予认可。

2、直接证据与传来证据

记帐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对经济业务进行的归类整理,在证据属性上属于传来证据,是人对经济行为的记载和表述,每个人的理解能力不同,其表述可能正确,可能不正确,也可能处于某种目的进行虚假表述。

3、表内资产与表外资产

资产负债表显示的资产只是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进行资本化的资产,很多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专利、商标、商誉、行业特许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商业渠道等)在发生时并没有资本化处理,在资产负债表上无形资产科目为零,而是费用化,我们暂且称之为表外资产。某些企业表内资产很少,但表外资产很高。

4、净资产与股权价值

净资产是根据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减负债的余额,即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但净资产的价值不等于股权的价值,同样的净资产在不同经营模式、不同的经营状态下其价值可能不同,因此在资产评估中有两项不同的评估业务,净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价值具有不同的影响,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

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师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信息:(一)被评估企业类型、评估对象相关权益状况及有关法律文件;(二)被评估企业的历史沿革、现状和前景;(三)被评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核心技术、研发状况、销售网络、特许经营权、管理层构成等经营管理状况;(四)被评估企业历史财务资料和财务预测信息资料;(五)被评估企业资产、负债、权益、盈利、利润分配、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六)评估对象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七)可能影响被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八)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前景;(九)参考企业的财务信息、股票价格或股权交易价格等市场信息,以及以往的评估情况等;(十)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的有关信息。

5、财务证据与其他证据的交叉运用

诉讼中,除了财务证据外,还有合同、协议,可能还有录音,会议纪要等,要注意结合使用。

6、凭证与报表、日记帐、以及外围主体帐务处理的勾稽关系和一致性

企业对外支付和收款,即便其本身的会计处理很完美,看不出破绽,但其交易主体也有相应的会计记载,如A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其他应收款——B企业”,则B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其他应付款——A企业”,必要时也可以考虑向第三方查证。如果企业的记帐凭证上显示现金收付,则需要与企业的现金日记帐进行核对;如果是银行转帐,则需要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对帐单等进行核对,确认是否一致。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一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第十三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第二部分  主持人总结

 主持人贾明军律师:目前大多数法学院校并未能开设专门的财务与税收基础课程,很多青年律师在实践中可能连资产负债表都看不董。但不论是做诉讼案件还是非诉讼案件,不论做经济案件还是传统民商案件,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基本的财务、税收知识,因此,了解基础财税知识成为青年律师的基础业务素质之一。

因此,我们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财税法律研究会举办了本次培训,希望大家能从中受益,也再次感谢两位律师带来的精彩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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