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山西检察院入京抓捕的央视女记者李敏的律师周泽今天向本报记者透露,称李敏已于本月18日被批捕。他一再要求会见当事人,却遭山西省看守所和杏花岭区检察院两处互相“传球”,拒于门外。周泽表示,将以律师会见权受侵害为由,起诉山西省看守所。
周泽表示,他曾于12月12日到山西省看守所要求会见李敏,向看守所接待室值班警官出示了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专用介绍信和李敏家人出具的委?书。值班警官对律师的会见要求表示不能满足,因其没有办案机关杏花岭区检察院出具的淮予会见文书。律师提出异议,据《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不需要办案机关批淮,只凭「三证」看守所就应该安排会见。值班警官以本地有自己的规定为由拒绝。周泽律师又称,要求律师获得办案机关淮予会见的文书才安排会见是违法的。值班警官面露难色,叫律师不要为难他。
为向值班民警证实是办案人员同意律师会见的,周泽当场拨打办案人员李淑琳的手机,却怎麽也打不通。无奈,周泽于下午2时许再次来到杏花岭区检察院,找办案人员李淑玲开具淮予会见文书。李检察官称,会见不需要他们批淮,也不会给律师出具这样的文书。
3时半左右,周泽又来到山西省看守所,为了让值班警官相信《律师法》确实规定律师会见不需要办案机关批淮,特打印了一份《律师法》的法条,将有关法律条文指给值班警官看后,警官称规定他知道,但仍坚持没有办案机关淮予会见的文书无法安排会见。最后,值班警官直接告诉律师:检察院说了,任何人不得会见李敏。
办案人员称毋须批文
22日,周泽再次到山西省看守所,要求会见李敏。看守所仍以其没有办案机关淮予会见的文书为由,不予安排会见。周泽先到杏花岭区检察院找到办案人员,办案人员李淑琳的说法仍然同上次一样。周泽其后再到山西省看守所,看守所工作人员一度拨打李淑琳的电话求证,李始终不接。周用手机打李淑琳的座机和手机,李也不接。
“从上午到下午,我打了几十个电话,包括座机和手机,李一直不接”。周泽说,“这样的办案人员,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22日下午,周泽再次到杏花岭区检察院跟办案人员交涉,但却在门卫处被挡了驾。
之后,周泽到市检察院进行申诉、控告,反映情况。接待人员向领导请示汇报一番后回覆周泽称,会见的问题还得去找看守所,《律师法》规定不需要办案机关批淮的。
《律师法》明文无实效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李肖霖律师表示,律师会见当事人难,历来是中国司法界的一大难题。虽然《律师法》明确规定,会见当事人是当事人和律师的法律权利,是侦察机关应尽的义务。但这权利被漠视时,当事人无处投诉,侦查机关对违法后果不承担责任。“没有后果、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只是宣言。”这是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的一句名言。目前来看,周泽律师即使就此提起诉讼,成功的可能性也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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