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多年准备,美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在阔别武汉半个多世纪之后,11月20日正式开馆,成为继法国驻武汉领事馆之后,我国中部地区设立的第二个外国领事机构。
据外交部2005年发布的数据,在中国设立领事机构的国家已达143个。除在上海、广州、厦门等沿海城市设立领馆外,各国开始青睐成都、重庆、昆明、武汉、拉萨等中西部内陆城市。众多领事馆的设立,有力推动了当地与各国间经贸、文化的合作交往,缩短了中国与世界的距离。
外交学院外交学系副教授夏莉萍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领事关系是国与国进行经常联系的一种形式,是外交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处理和发展对外关系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中外领事关系取得了很大发展,对促进中国对外关系起了重要作用。
美国领事馆落户武汉
根据1981年中美互设总领馆协议,美国可在中国的上海、广州、沈阳、成都、武汉五个城市设立总领事馆,中国也可相应在美国的旧金山、纽约、芝加哥、休斯敦、檀香山5个城市设立总领事馆。1985年前,美国已分别在除武汉之外的其他4个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总领事馆。
随着近年来中部崛起战略的推进和武汉区位优势与市场优势的凸显,美国各地企业与武汉及中部地区的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日益紧密,美国在武汉设立总领事馆的意愿也日趋强烈。
从2006年9月开始,中美政府就美国在武汉设立总领事馆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多轮谈判,最终达成一致。
新设立的美国驻武汉总领馆暂栖身于汉口新世界国贸大厦内,领区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省,目的在于促进美国与中国中部四个省份的经贸往来和学术文化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与合作。
美国驻武汉总领事白小琳女士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美国在1981年签订领事协议时就认定了武汉地区的重要性。”
作为美国在华的首位女总领事,白小琳是一名祖籍台湾的华裔,曾在美国新闻界和驻沈阳、广州总领事馆任职,是《中级美国英语》主编之一,在中国一度被广泛用作英语口语教材的《英语900句》就由她录音。此次是她第三次到中国工作。
白小琳说,武汉是中部地区的龙头,也是中国历史重镇之一,高校众多,人力资源丰富。同时,武汉也是中国的重工业中心,水路陆路四通八达,既有投资环境又有外商合资条件。
她认为,近年来中国中部地区在经济、贸易、文化、教育各个方面都受到重视。中国推动中部崛起战略,并把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作为中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有一定意义和条件的。
近年来,美国在中国中部地区的投资逐年增加。例如,美国的可口可乐和百威啤酒已在武汉设厂,美国汽车零件和机械公司也逐渐走入中部市场。中部四省在美国也有很多友好城市和姊妹州,20多年来经贸文化交流频繁。中部许多大学跟哈佛、耶鲁、哥伦比亚等美国名校都有不断的学术往来及互访项目。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和其他外籍人士在中部地区安家落户。
白小琳说:“美国驻武汉总领馆的设立,是美中外交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开设总领馆时,有一位中文流畅、文化没有隔阂的外交官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个华裔,我非常荣幸有机会能担此重任,做美中两国之间经贸、学术、文化或其他方面的桥梁,为这个历史性的创举作出贡献。”
从几个驻华领馆到超过100个
资料显示,至改革开放之前,虽然中国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但同这些国家相互设领却很少。截至1978年底,外国在华设立的领馆只有波兰驻上海和广州总领事馆、尼泊尔驻拉萨总领事馆以及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中国在外国设有7个领馆,即驻波兰革但斯克、瑞士日内瓦、巴基斯坦卡拉奇、埃及亚历山大、日本大阪、加拿大温哥华总领事馆及驻坦桑尼亚桑给巴尔领事馆。
中国同国外签订了3个领事条约,即1959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条约》以及1960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领事条约》。
夏莉萍副教授分析说,中国对外领事关系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从领事制度的缘起来说,其本身“就是从国际贸易的需要中发展出来的工具”,因而领事工作的发展同一个国家对外交往的程度,尤其是对外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没有全面对外开放之前,中国还没有发展对外领事关系的迫切需要。二是在美苏争霸的冷战背景下,中国虽然改变了“世界革命”的战略,但一些国家仍然对中国怀有戒心,对发展与中国的领事关系十分谨慎。三是受文革一系列政策的束缚和影响,中国政府对促进国家双边关系的重要作用认识上的局限性,也是制约这一时期中外领事关系发展缓慢的因素之一。
1979年中国加入《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在夏莉萍看来,中国加入“维约”是一个重大行动,从此中外领事关系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其中,领事馆的设立是双边领事关系建立与发展的重要标志与体现。
1979年1月,中国政府同美国政府达成关于互相建立领事关系和开设总领事馆的协议。中国同意美国在广州和上海开设总领事馆,美国同意中国在旧金山和休斯敦开设总领事馆。
1979年8月24日,中国外交部和美国驻华大使馆以换文方式达成协议,确定了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驻休斯敦总领事馆和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驻广州总领事馆的设馆事宜以及各馆的领区。
此后,中外互设领事馆不断增加。改革开放以来至2006年底,中国在国外共设置了61个总领事馆、领事馆和领事办公室。这还不包括12个已达成设领协议,但还未开馆的领事机构。
外国在中国设立了115个总领事馆、领事馆、领事办公室和名誉领事馆。此外,中国与有关国家就外国在中国设立22个领事机构已达成了设领协议,领区也已经划定。外国在中国香港设立了58个总领事馆、66位名誉领事;在澳门设立了3个总领事馆,13位名誉领事。
进入新世纪,更是出现了一轮外国在华设领的高潮。各国比以往更加重视在华利益。中国从服务于国内发展战略的角度出发,也同意外国在华设领。
夏莉萍认为,外国在中国内地设领,不仅可以提高该地区的知名度,促进对外开放,也有利于中国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人才,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国际竞争。
此外,外国在华设立的领馆可以起到窗口和桥梁的作用,准备来华投资、旅游的外国人可以通过这个窗口尽可能多地了解中国,了解地方;外国驻华领馆也可以为其本国的有关企业和机构与想“走出去”的中国地方企业、人员牵线搭桥。
在接受名誉领事方面,中国的态度也较改革开放前有了很大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只承认和实行职业领事制度、不派遣也不接受名誉领事。1997年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同意外国政府在港保留名誉领事,或者向香港特区派遣名誉领事。
1998年1月,中国政府同瓦努阿图政府签订协议,同意瓦努阿图在北京设立名誉领馆。中国政府开始承认并在内地试行名誉领事制度。至2006年底,中国接受了9个国家在中国内地委派名誉领事。
以上这些发展表明,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国在对外交往方面变得越来越开放,越来越自信,中国外交也越来越务实。
33家领馆入住广州
作为改革开放的南大门,广州成为外国在华设领增长最快的地区。广东省外办领事处处长罗军介绍说,改革开放之初,美国率先于1979年在广州开设总领事馆,随后外国驻穗领馆不断增加,于2000年达到16家。新世纪头8年,外国驻穗领馆数量翻番,达到33家,仅次于上海。“以色列驻广州总领馆预计明年初开馆,西班牙计划明年在广州设领,厄瓜多尔也在加紧设领筹备工作。”
“领馆数量不断增加表明,越来越多的国家希望加强与我国的领事关系,并由此进一步促进与我国的交流与合作。33家领馆这一数字不仅表明了广东及华南地区经济发展的对外吸引力,也显现了广东及华南地区在我国对外交往中的地位和作用。”外国在广州设立领馆,主观上是满足自身的需要,但客观上也为广东扩大对外交往、促进对外合作提供了许多的便利。
许多国家在穗设领后,它们与广东的经贸往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目前,广东与这33家领馆派遣国的贸易额已经超过了广东外贸总额的50%。不论国内企业出去,还是外国的企业进来,领馆作为外国常驻官方机构,都可为它们前往对方寻求合作、谋求发展提供真实可信的资讯服务,发挥长期、稳定的桥梁作用。“譬如,2006年在广州举办的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我们与意大利驻广州总领馆密切合作、相互协调、努力推动,促成意大利总理普罗迪亲自带着包括七八名部长级官员和700多家企业在内的庞大参展团来到广州,开启中意中小企业合作的良好局面。又如,每年的广交会、高交会以及各地市和部门举办的经贸招商、投资推介、产品展示等重大经贸活动,驻穗领馆都会应邀派员前往参加,充分了解各种商机,为派遣国与广东各地市和部门之间的互利合作牵线搭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领馆有不同的领区,大多数领馆的领区除了广东之外还包括广西、福建、海南,有些还包括湖南、江西,甚至云南、贵州等省。在促进派遣国与广东的交往的同时,它们也以不同的方式推动了派遣国与这些省区的交流与合作。”
为帮助各国更好地了解中国,广东每年都邀请领馆官员旁听“两会”或参加各类情况介绍会,让他们从权威渠道认识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未来规划,了解重大改革举措、社会热点问题的因果及影响,从而客观地向派遣国及其国民介绍。2003年“非典”期间,国外对广东形势的猜测和误报很多,中方通过安排各国领馆官员参加形势介绍、专家访谈、参观考察等活动,让他们了解了广东的真实情况,从而打消了疑虑、消除了误解、稳定了人心。今年8月,广东专门组织各国领馆官员前往珠江东岸的广州、东莞、深圳、惠州等地参观考察,让他们亲身感受改革开放给珠三角地区带来的巨大变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广东,随之产生的问题也逐渐增多。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外国驻穗领馆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有关人员提供了帮助、解决了困难。“2003年的10月,广州一周出现了4个精神失常的美国公民。他们自身已丧失行为能力,又无亲友监护,自身安全面临危险,而且危及他人安全。当时,相关部门通过联系美国驻穗总领馆,由他们协助安排病人住院治疗,并及时与家人沟通,最后安排他们平安回国。近年来,类似事件不时发生,如果没有领馆协助,处理起来都十分困难。”
3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对外交往经验逐步积累,广东根据国际条约和惯例与外国驻穗领馆的交往和合作日益密切,具有中国特色并符合广东实际的领事工作也日渐成熟。罗军介绍说,外国领馆受邀参加和自行举办的经贸和文化活动每年都有过百场之多,有些活动已对内对外形成品牌,如广交会、高交会、广州的“焰火晚会”、深圳的“海滨日”、东莞的“荔枝节”,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领馆的教育展等。
据了解,越来越多的驻穗领馆正着手建设永久馆舍。其中美国将在广州珠江新城内建设一个占地3万平方米的永久馆舍,预计下个月正式破土动工。罗军介绍说,“为满足领馆建设永久馆舍的需要,广东在广州赤岗规划了一个领馆区,供各国领馆前往选地建馆。最近,该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泰国领馆已经取得建馆用地,韩国、印尼、越南、科威特也已正式提出了用地申请,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驻华领事机构最多的城市
在内地众多城市中,上海是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最多的地方。根据上海市外办的最新统计数据,目前已有64个国家在上海设立领事机构,包括5个名誉领事、1个领事办公室和1个领事馆,其余为总领馆。
许多国家在上海设立领馆的历史都在百年以上。1854年美国任命首任驻沪领事罗伯特墨菲,这是美国在中国设立的第二个领事机构,也是美国在远东地区最早设立的领事机构之一。
瑞典在上海的第一个总领事馆设立于1863年,但是直到1893年才成为真正的领事馆。馆址搬迁了多次,1937年最终定于外滩的中山东二路9号。
新中国成立后,西方国家驻沪领馆逐渐关闭,直至改革开放后才重新恢复。1980年4月28日,美国驻沪总领馆在淮海中路1469号重新开馆;1996年11月6日,瑞典驻沪总领馆在瑞典前首相佩尔松的主持下复馆。如今“G8”国家均已在上海设立总领事馆,而近年来的一大趋势是更多的发展中国家逐渐在上海建立总领馆。
外国驻沪总领馆的领区范围基本上包括上海及长三角地区,除了为中国公民提供签证服务和为本国公民提供领事服务外,越来越多的领馆将业务范围拓展到中外双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环保、科技等众多领域,导致领馆的分支机构越来越多。近几年上海许多领馆都搬入面积更大的新址,有的则不停地在外购房以容纳新设机构,甚至一个总领馆下的业务部门可以“分居四地”。
由外国驻沪领馆发放的签证数量正在逐年攀升。以美国驻沪总领馆为例,每年都要签出约17万张签证,其中近90%来自上海领区的申请者都能顺利通过,还有许多申请者拿到了一年内多次往返签证。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9月的这个财年里,美国驻沪总领馆共签发了14.4万张非移民签证,比前一个财年增加22%;其中发放学生签证量比2007财年增加40%。
而日益增多的本国公民也进入了外国驻沪总领馆的辖区。中国已经成为美国学生第五大海外留学目的国,其中许多都在上海求学,美国驻沪总领馆如今为7.5万名生活或短期访问上海领区的美国公民提供服务,而暂住在日本驻沪总领馆领区的日本人已经超过了6.1万人。
在日益增进的中外交流中,领事馆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一方面它是两国政府沟通的桥梁,为双方缩小分歧、增进互信和理解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它又为双方民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提供管道。目前美国驻沪总领馆负责商业事务、农业贸易、教育交流、媒体关系、海关合作以及航空合作的办公室都散落在上海各地,最近添加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上海办公室,也将于2009年春天开始正式运转。
美国驻沪总领事康碧翠女士说,过去30年,中美双方从上世纪70年代以前的互相隔绝发展到一个广泛的包含多层次的双边对话机制。目前双方政府对话非常频繁,民间交流已经形成双向的“洪流”。这样的交流对于双方在未来30年形成互相理解的氛围都相当有利。“美国驻沪总领馆为增进美国和中国东部的了解而骄傲,我相信双方关系一定会继续增强。”
中外领事关系30年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外领事关系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对话与交流呈活跃上升态势,互信增加,合作增强,共识增多,成果丰硕
近30年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机构大量涌入中国内地。中国老百姓对“老外”越来越熟悉。在北京的几个著名使馆区,集中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驻华使馆。与此同时,上海、广州、厦门、青岛、大连等城市,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外国驻华领事机构。中外领事关系的发展30年来发生了哪些变化?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魏苇接受了《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的专访。
161个领事机构进驻中国内地
《瞭望》: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与国外的领事关系发展很快,外国在华领事机构数量激增。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魏苇:中国政府一向重视发展中外领事关系,主张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以开放、务实的态度发展与外国的领事关系,通过磋商、对话妥善解决双边领事关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尊重和照顾彼此关切,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各自国家的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国际合作日益加强,中外领事关系也有了迅速、深入的发展。领事司在推动中外领事关系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安全与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世界、推动中外人员往来、促进中国和平统一大业以及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服务作为核心任务,为促进中外双方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牵线搭桥,提供各项领事服务和便利,为促进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外领事关系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对话与交流呈活跃上升态势,互信增加,合作增强,共识增多,成果丰硕。截至2008年,中国与外国共签署双边领事协定(或条约)43个,中国与外国共达成设立领事机构和升格领事机构协议235个,中国驻外领事机构增至85个,外国驻中国内地领事机构增至161个。领事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办理涉及在港澳设立领事机构、领事条约适用港澳、缔结签证协议、接受外国驻港澳领馆馆长的任命等领事事务。截至2008年,外国驻香港的领事机构增至129个,其中已开馆的116个,其余13个已达成协议, 尚未开馆,外国驻澳门的领事机构增至17个。
外国在华设领出现三次高潮
《瞭望》:为什么外国在华领事机构的数量越来越多?
魏苇:改革开放前,经过“文革”的中国,外国在华领馆大多撤离,到1978年外国在华领事机构只剩下波兰、日本和尼泊尔3家。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扩大,经济蓬勃发展,外国为了发展对华关系,加强与我经贸、文化、教育、旅游等方面的联系与合作,急切地希望同中国建立和发展领事关系,以保护本国国民和公司法人来华进行经济、贸易合作和交流的权益。
为全面发展同各国的领事关系,中国于1979年加入《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从此,外国在华内地设领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相继出现了三次设领高潮。上世纪80年代,以西方大国为主,在华共设立了18个领事机构,形成第一次高潮。90年代,除西方大国继续在华设领外,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纷纷在华设领,整个90年代共在华内地设领49个,大大高于80年代,形成第二次高潮。进入新世纪,为了搭乘中国经济快车,加强与中国在经贸等各领域的合作,分享中国经济成果,外国更加重视在华利益,纷纷加大加快了在华设领的规模与速度,设领国也扩大到中小国家,至2007年的短短8年中,共设了75个领馆,形成了第三次高潮。
截止到2008年底,共有81个国家在中国内地设立161个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139个,领事馆4个,领事办公室7个,领事代理处1个,名誉领事馆10个。设领国主要是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英国等西方大国和韩国、泰国、柬埔寨、菲律宾、新加坡、俄罗斯等周边国家。设领地主要集中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偏少。目前,外国在华设领仍方兴未艾,与日俱增。
我对外国在华内地设领的总体考虑是:既要遵守国际条约与条例,也要符合中国国情。我国是一个国土广大、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逐步增强,外国在华内地,尤其在中西部设领仍有很大潜力。外国在华设领有利于我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我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我“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因此,领事司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我国国情出发,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前提下,合理引导外国在华内地设领,科学规划外国在华设领布局。
国内领事工作依法稳妥开展
《瞭望》:中方如何为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提供相应协助?
魏苇:改革开放30年来,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持续增加,领事司和地方政府外办为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提供服务和协助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内容更加充实。在中方的大力支持下,外国驻华领事机构在发展本国与领区内经济贸易合作、科技文化交流及人员往来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中外领事关系和友好合作关系全面、深入发展。
2008年,领事司会同地方外办接受了53位外国新任驻华总领事和名誉领事,及时为他们颁发了《领事证书》和《名誉领事证书》,并为1000多名新任领馆人员和家属颁发了身份证件。地方政府外办及时发布外国总领事和名誉领事的到任公告及通知领区内各主管部门,积极安排他们会见、拜会有关官员和主管部门,协助他们开展活动;组织领事官员在领区内外参观访问,以加深他们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了解,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务。
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外国公民来华数量急增,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普遍关注本国公民领事保护问题。为便利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执行领事职务,妥善处理因各国国情及国内法律不同导致在领事职务执行上出现的分歧,领事司加大与地方政府外办及主管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建立了涉外事件处理应急机制,及时进行领事通报,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服务和协调工作。
《瞭望》:在华外国人领事协助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魏苇:领事司十分重视在华外国人的领事协助工作,认为在华外国人遇险或依靠个人力量无法摆脱困境时,特别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威胁外国机构及人员安全时,中方主管部门应主动或应外国领事官员的请求,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予以救助,或为处理善后提供便利和协助,并及时向国外领事官员通报有关情况、救助措施及救助结果。如2008年初雨雪冰冻灾害、“314”拉萨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和“512”汶川地震期间,领事司和有关地方外办及时启动应急机制,设立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协助查询在华外国人下落,向外国驻华领事机构通报有关情况,为外国驻华领事官员开展领事协助提供便利。
随着外国公民来华数量持续增加,涉及外国公民和法人的行政、民事、海事、刑事等各类案件发生率上升,案情错综复杂。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涉外案件的处理,主张各国应根据国际法、双边条约并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展开领事保护工作,加强沟通,深化对话,增信释疑,加强合作,妥善处理涉外案件,保护在华外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反对滥用领事保护,反对人为炒作或将一般性的涉外行政、民事、商事或刑事案件扩大化、政治化。
2008年领事司参与处理了百余起行政、民事、商事、刑事和海事涉外案件,重点参与公路和海上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案、在华外国人受伤害或死亡案、在华外国人因商业纠纷被围困案、扰乱外国驻华机构正常工作秩序案、外国政府就本国公民在华犯罪被判刑向我交涉案等。
在处理各类涉外案件时,领事司、地方政府外办和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对待外国驻华使领馆就保护本国公民和法人权益提出的交涉,严格按照国内法、国际法和中外领事条约的规定,积极协调,善加处置,既维护了中外各当事方的合法权益,也捍卫了国家主权和利益,更促进了中外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赢得了广泛赞誉。
已与66个国家达成互免签证协议
《瞭望》:目前我国与多少国家达成了互免签证协议?
魏苇: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我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中外在政治、经济、贸易、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各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外国来华人员和我出国人员数量与日俱增。面对新形势,为进一步促进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领事司积极开展同外国政府主管部门在便利人员往来方面的合作,主张各国实行积极、宽松的签证政策,赞同以坦诚、务实、建设性的态度解决在人员往来中出现的问题,避免技术问题政治化,并反对歧视性的签证政策。
截至2008年,中国与66个国家主要就互免公务人员签证手续达成协议,与36个国家就简化签证手续达成协议。经中央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给予170个国家和地区人员免办签证待遇,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者免办签证待遇的国家和地区为136个,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者免办签证待遇的国家和地区为77个。
近年来,中国驻外使领馆每年为外国来华人员办理各类签证均超过800万人次。截至2008年底,中国政府已批准开放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超过130个,超过4000万人次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留学和从事商务、文化等交流活动。
为更好地为中方出国和外方来访团组人员提供便利,中国领事证件工作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服务手段。2007年领事司和各地方政府外办共颁发因公护照44万余本,为因公出国人员申办签证约76万余人次,办理领事认证72万份。2008年,领事司和驻外使领馆积极配合北京奥组委工作,出台相关规定,做了大量准备和服务工作,为来华参与奥运会的各国运动员、教练员和观赛人员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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