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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申请公开四万亿行踪 相关部门称将依法处理

    日期:2009-01-08     作者:新快报    阅读:2,824次
 

新快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上海律师严义明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1/0108_17_958256.shtml#在北京递交了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分别要求国家发改委公开四万亿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1/0108_17_958256.shtml#元“救市”资金的来源去向,要求财政部在今年全国人大召开前两周,公开去年中央财政决算和今年财政预算的情况。

半小时连递两份申请书

昨日上午8时40分,严义明拉着行李箱。从北京站赶到国家财政部。在传达室内,他与财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取得联系。

半个多小时后,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赶到传达室,取走了严义明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签字确认。

9时25分,严义明又来到距财政部不到一公里的国家发改委。在发改委大院门口左侧的政务公开接待室内,向工作人员递交了另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四万亿”监管关乎成败

在递交财政部的申请材料上,严义明要求对方在今年全国人大召开前两周,公开去年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今年的财政预算。

严义明认为,财政部以往在人代会期间才公布上述事项,导致人大代表根本没时间翻看厚达上百页的财政预算报告,不利于研究讨论,也不利于有效监督。

而对于发改委的“四万亿”,严义明表示,去年11月5日,国务院决定在2010年前投资4万亿促进经济增长之后,各界对此非常关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

督关乎救市成败”,发改委有义务公开资金来源和使用明细。

两部门均称将依法处理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1/0108_17_958256.shtml#

昨日,严义明向财政部递交申请比较顺利,一名工作人员签收材料后表示将转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而在国家发改委,严义明与工作人员则进行了十几分钟的交涉。

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四万亿资金的来源不归发改委负责;不少项目资金由各地立项;发改委对严义明申请公开的部分事项并没有造表,并且严的打包申请也不符合发改委“一项一申请”的规定。

严义明则表示,“一项一申请”和不对项目列表公开等做法,只是发改委的内部规定,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违背,理应纠正。如发改委拒绝接受部分申请事项,甚至拒绝接受申请,都必须给他书面的处理意见。

工作人员最后接受了严的申请材料,表示将“依法处理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1/0108_17_958256_1.shtml#”。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期答复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严义明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1/0108_17_958256_1.shtml#申请公开事项

●对财政部

1.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两周在财政部网站上详细列表公布2008年度财政收入、支出及文字说明(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2.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两周在财政部网站上详细列表公布2009年度财政收入、支出预算及文字说明(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对发改委

1.列表公开2008年11月5日以来向发改委递交审批申请的省市地区名单及项目名单(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2.列表公开四万亿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1/0108_17_958256_1.shtml#元资金来源以及目前已经审批通过的具体投资项目名称,选择投建项目的原因、投资项目的预算资金金额(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3.持续地、实时地列表公开对投资项目责任主体所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措施及监督机构名称(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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