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向发改委、财政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日期:2009-01-08
作者: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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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政府的信息公开已经有了很大进展。昨天,上海律师严义明分别向财政部和发改委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建言两部委对当前政府四万亿投资以及去年和今年的财政预算、决算情况更进一步向公众公开。
严义明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列表公开的内容包括去年11月5日以来,向发改委递交审批申请的省市地区名单及项目名单,以及四万亿投资的资金来源和目前已经审批通过的具体投资项目名称、选择投建项目的原因、投资项目的预算资金金额等。
与此同时,严义明向财政部申请,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两周在其网站上详细列表公布2008年度财政收入、支出及文字说明,2009年度财政收入、支出预算及文字说明。严义明认为,之所以申请提前两周,主要考虑人大代表事先阅读资料所需时间应尽量充裕,同时参考了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披露财务报表的时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如果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严义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财政部和发改委今天已受理了申请,他同时希望能得到两部委积极、正面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