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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允许半工半读 中职生可延至6年毕业

    日期:2009-01-12     作者: 邹永宁 雷宇    阅读:1,144次
 武汉市教育局日前公布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鼓励中职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半工半读,而学生的有效修业年限将可延长至6年。

《管理办法》称,招生初中学历的中职学校,基本学制为3~4年,以3年为主。招生高中学历的,基本学制1~2年,但要求上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校根据需要和可能,可探索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允许成年学员和有实际需要的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适当延长学习期限或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的有效修业年限2~6年。

实行工学交替培养模式的学校或专业可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起分阶段组织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顶岗生产实习。实行弹性学制的学校,要鼓励学生在工学交替阶段完成学业,允许学生在2~6年的有效修业期限内,按照规定要求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学安排,取得毕业时所需的学分。

办法一出台就引发了众多中职学校的关注。武汉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刘丹认为,这样的政策出台为学生就业择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中职学生就业还是面临相当压力,弹性学制让学生能够不断进入社会摸索,在社会上遇到的专业技能、人际交往难题,有充裕的“回炉再造”时间;同时,学生带回来的问题,能够印证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教学改革。
刘丹同时也对政策在学校的实施表示忧虑。他表示,延长的顶岗实习期无疑对于学校安全管理形成了一定压力,而对于学籍和教学安排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配套措施;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对于未毕业学生的工资待遇处理、学生就业后不要毕业证等也需要有一定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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