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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试水异地法律服务工作者双向管理 农民工不再被“黑律师”忽悠

    日期:2009-01-19     作者:丁国锋    阅读:5,822次
 

街边打着“工伤法律咨询”招牌的摊点。 

文/图本报记者 丁国锋

来自安徽省六安市的法律工作者冯家平等3人可以正大光明地在异乡江苏省无锡市接受安徽籍在无锡打工的外来人员的委托,为外来工遇到的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了。近日,一块写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外出务工人员驻无锡法律援助服务咨询点”的招牌,在无锡市滨湖区鹏程大厦2楼举行了揭牌仪式。冯家平也由此成为无锡市试行对异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双向管理的首批人员。
而在半年前,冯家平却和其他扛着“包打官司”招牌,打着为老乡“维权”旗号的“假律师”、“黑律师”一道,提心吊胆地从事“地下”法律服务工作。
记者在无锡市司法局采访了解到,无锡市不久前通过和安徽省六安市司法局协商沟通签订异地基层法律服务委托管理协议,不仅妥善处理了外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权,还为外来工请到来自“老家”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正当维权,消除了他们心理和经济上的障碍,探索出了一条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平等法律服务的新路。

“黑律师”横行忽悠外来工

无锡市手外科医院在无锡市乃至长三角地区都有颇高的知名度,很多企业突发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时,为了达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效果,老板们和当地政府部门都会首先想到把伤者送往该院救治。由于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的处理往往和事故责任和愈后效果紧密相关,一些纠纷甚至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难免时有发生。
从2006年起,在医院周边的摊点小店、街巷里弄不断挂出的“工伤维权”“法律服务咨询点”、“服务点”的招牌,逐渐地吸引了一些外来工当事人和家属的目光,这些人“包打官司”的吆喝,不仅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医疗救治工作,也给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害。
“最多的时候,这里有数十家这样的摊点,20多名身份不明的人活跃在医院附近。”冯家平说,打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名号,其实根本就没有一点法律业务知识,有些甚至以前就是在老家开车的、务农的,或是做点小买卖的商贩。
“他们利用的,就是外来工在本地没有亲属,找不到关系为他们赔偿损失的心态,实际上却并不是那么回事。”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副局长黄丽贞说,本地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由于管理很严格,加上有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人员减免费用,“包打官司”的事情很少发生,但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和办法约束管理“黑律师”,基本上采用的是“风险代理”方式揽案,和伤者及其家属约定了赔偿额10%,甚至30%的服务费用,导致一些本来可以及时医治的伤者,盲目听信了可以获得“更高”赔偿数额的“忽悠”,放弃了医院的救助措施。

打击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劳动仲裁机构等也反映,只要夹杂着这些人,很多纠纷难以调解,他们就是靠抬高‘要价’生存的。”黄丽贞说,“一定程度上还加剧了当地政府和这些群众的矛盾,无理缠讼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加剧了这种对立情绪,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据记者了解,为了解决在手外科医院附近的各种“黑律师”揽案行为,滨湖区司法局曾经联合医院、工商局、城管执法大队、街道社区等部门开展了数次联合整治,关闭了9处违规站点,但他们逐步转入地下,非法招揽诉讼维权的事件一时间难以得到有效根治。
“难以获得他们真实的身份信息,即使有投诉,司法局也没有法律依据公开打击他们,和公安局联合查处,却又往往难以获得有力证据。考虑到少部分人确实有法律工作者资格,我们逐步调整了思路,和安徽有关部门取得了联系,想办法把有资格的部分人纳入管理。”无锡市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华建清说。
2008年5月,有关部门向医院附近的花店、小卖部、手机经营店等工商经营户和私房出租户下达了告知书,在明确告知未经司法行政部门许可,设点招揽法律服务是“违法行为”的同时,还对未经批准擅自为这些活动提供场所、代为接待,擅自设立户外广告、更改门店招牌以及租房为这些活动提供经营活动场所的,发出了立即停止违规执业活动、撤除招牌和广告的查处通告。
与此同时,来自安徽省六安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也来到无锡,协商联合整治和管理的具体措施。

协议“松绑”外来法律服务

据记者了解,在司法部2000年3月发布施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文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仅限于设立的乡镇和城市街道的范围内,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而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则纳入了处罚范围。
“考虑到外来工的确有此法律服务需求,委托他们本地背景的法律工作者也较容易获得他们的心理认可,我们联系了外来工数量较多的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司法局,得到了他们的支持。”无锡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彦介绍说。2008年7月18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司法局与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无锡市滨湖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正式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
据介绍,这份协议中,规定了安徽方委托无锡方对外出务工人员承办法律业务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施行业管理的13条具体内容,包括了名单定期通报、办理登记报备手续、按照无锡当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要求和执业规范标准、违规违纪处分办法实施管理,以及执业资格准入、年检、缴纳诚信保证金等内容。
“我们还要求设置专门工作联系点,指定专人负责,设立固定的办公接待场所。”王彦介绍说,为了不增加外来工的法律服务费用,还要求严格按照《安徽省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同时规定了对外出务工人员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应实行优惠或提供援助服务,对“协商收费”和“风险代理”的方式则规定了禁止条款。

“这个协议签订后,给我们这样有正式执业资格的外来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一条生路。”冯家平说,“非法招揽诉讼的事在其他地方也大量存在,期待有关部门为我们这样在外地谋生的法律工作者及早‘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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