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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新春文艺晚会成功举行

    日期:2009-01-21     作者:会员部    阅读:22,4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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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回水暖万物苏,上海律师展风采。2009年1月16日晚,上海律师首届自编自导自演的新春文艺晚会在艺海剧院拉开大幕。整台文艺晚会紧紧围绕纪念改革开放及上海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这一主题,展现了新时期上海律师高超的文艺才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市律协会长刘正东,副会长厉明、乔文骏、李慈玲、陈乃蔚、徐晓青,监事长朱洪超,律管处处长余学杰及各区县司法局的领导、律师代表出席了晚会。市妇联主席张丽丽也欣然出席了晚会。
 
 







 

    舞台上、灯光下,上海律师们用燃烧的激情讴歌改革开放的宏图伟业,以精彩的才艺展示上海律师执业为民、服务社会的壮阔情怀。上海女律师合唱团一曲《春天的故事》拉开了一副气壮山河的百年画卷,将观众带回了那个万象更新的革新时代。女声独唱《青藏高原》高亢嘹亮、荡气回肠,宛若一支来自云霄的天籁;剑术表演《抒怀剑》动作流畅、颇见功力,一展女律师豪迈飒爽的矫健身姿;琵琶独奏《菊花台》间关莺语、幽咽泉流,仿佛向观众进行着低低的泣诉;京剧选段《梅妃》有板有眼,神形具备,将程派唱腔发挥得淋漓尽致;锦天城100余名律师大合唱《祝福祖国》,气势雄伟,振奋人心;最后全场同声歌唱《我和你》,婉转悠扬、感人肺腑,已分不清台上还是台下,演员亦或观众,歌声在温暖的氛围中相互辉映,将整台晚会推向了高潮。

    两个多小时的文艺表演在观众们经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中胜利结束,走下舞台的演员们还不愿离去,在剧院的大厅里拍照留念,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这一刻对他们而言太难忘了。在过去几个月的筹备时间里,他们在繁复的日常工作中挤出时间,投入紧张的训练,从毫无舞台经验的律师成长为在舞台上游刃有余的准专业演员。上海市律协、各区县律工委及司法局在筹备过程中全力以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保证晚会的顺利举行,律协李慈玲副会长更是在晚会开幕前一天召开专项会议,详细部署晚会进行过程的各项工作,为全体演员提供了周全的后勤保障,确保了晚会的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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