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去年年初,该局根据区域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及特点,重新调整和充实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相关职能科(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和信访干部为成员。该局还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信访工作流程及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的责任要求,规范了信访工作秩序。同时,加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力度,局班子成员坚持双周一次到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信访窗口接待上访群众,重要节点如奥运会期间,增加至每周2次。认真贯彻上级指示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重信重访疑难案件,局主要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待,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其他信访案件也都逐一分包到班子所有成员。此外,高度重视上级交办案件的调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周密研判案情,制定化解方案,落实督办责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快办快结,收效明显。全年共化解上级交办案件12件,化解率为95%。
二、加大调处力度,注重提高化解效率
针对“钉子案”、“骨头案”,该局不回避、不推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精心研判,先后组织化解了9件疑难复杂案件。如重信重访人员张某,因与代理律师发生纠纷,曾连续向市、区领导写了80余封投诉信,而被其投诉的律师又几经转所早已离开该区。面对这起疑难复杂案件,该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调处,主动与当事人谈话沟通,并提请区委政法委协调支持,积极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该案最终得到了化解。此外,该局在处理针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投诉时,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对确有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案件,绝不袒护迁就,从严从速查处,该退费的退费,该赔偿的赔偿。同时,指导案发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并在业内通报批评。
三、探索长效机制,推进社区和谐稳定
该局注重探索信访受理、办理、调处与化解工作长效机制,贴切实际,成效明显。
(一)层级衔接机制。一是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的作用,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摸、梳理和化解工作,先后在医患、交通、房地物业、劳动争议等21个信访矛盾突出、纠纷多发行业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一批信访突出矛盾。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信访衔接机制。成立法律援助(信访)工作站,挑选50多名骨干律师轮流走进信访接待室;建立法律援助托底救济制度,解决信访当事人因无钱打官司而反复缠访的问题;完善特殊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内部规范操作流程,有力地推进了重要信访案件、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信访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特殊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三是建立法律服务与信访衔接机制。制定了《徐汇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励办法》,组织动员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委派律师参加周四区领导信访接待活动,积极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调处各类信访案件。
(二)警示诫勉机制。及时修订《徐汇区司法局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投诉、举报事项处理的工作流程(试行)》、《徐汇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规定(试行)》,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查处。指导区域内97家律师事务所及徐汇公证处建立投诉查处制度,实现信访工作及投诉查处工作关口前移。坚持每半年一次通报投诉查处情况,定期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去年,该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投诉案件同比下降了12%。
(三)联合会办机制。建立和完善收案、主办、协办、督办、会办等内部信访工作流程,提高办结速度。去年,该局共受理信访案件26件,办结率达到100%。对重信重访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实行联合会办机制,即主要领导负责、包案领导牵头、职能科室主办、相关科室协办、第三方组织参与等联合会办流程,共同研究调处方案。同时,积极探索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参与投诉查处、监管工作机制,规范了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的调处秩序,形成了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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