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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游云庭:叫停人肉搜索有因噎废食之嫌

    日期:2009-01-23     作者:和讯网    阅读:2,284次
      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对 互联网 http://it.hexun.com/上风起云涌的“人肉搜索”进行管制,条例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提供或者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

虽然徐州市人大的网站事后进行了澄清,称该条例不影响公民行使监督权,但笔者认为,由于“人肉搜索”就是以网民联合搜索相关事件当事人资料的形式,以还原事件真相,因此,该条例实际上叫停了以“人肉搜索”方式进行的民间监督,至少徐州市相关网站的“人肉搜索”将成为非法行为。

作为一个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士,笔者认为徐州条例引发的争议反映出了隐私权和监督权两种权利间的矛盾。任何公民行使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不应当侵犯他人的权利,而网民在“人肉搜索”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对被搜索者的个人隐私权造成侵害,具有相当杀伤力。同时,目前体制下,行政权力独大,体制内监督乏力,“人肉搜索”经常被网民用来监督官员的腐败和违法活动,“人肉搜索”集合网民之力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权的行使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制衡作用。

如何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笔者认为,“人肉搜索”虽然有疏导和管理的必要性,但叫停“人肉搜索”显属“在倒洗澡水的时候把孩子一块儿倒掉了”。为了保护隐私权而剥夺监督权,有因噎废食之嫌,笔者认为应当是引导网民理性有序地表达自己的诉求,而不是简单草率地进行禁止,那样只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笔者认为,现在的“人肉搜索”是多达4亿互联网网民民意的一种体现。网络民意往往可以形成对于现实中不良现象的反制。

对于“人肉搜索”,存在两种选择:引导或者压制。对于如徐州立法般的单纯压制,笔者认为其执行前景不甚光明。

首先,除非关闭搜索引擎和论坛,否则从技术上,实际上不可能禁绝“人肉搜索”。“人肉搜索”依附的是互联网——它的技术特征使其很难被禁绝。“人肉搜索”利用的是互联网的信息检索功能,绝大部分“人肉搜索”结果都是网络上公开可以查到的,而且“人肉搜索”的交流是通过互联网论坛进行的。因此,只要互联网可以检索信息,网上有论坛存在,网民就可以进行“人肉搜索”。

其次,禁止“人肉搜索”还可能影响多达4亿之众的网民无法有效表达诉求,堵塞民意,从而导致国家有关部门无法及时根据民意调整法律和政策,有形成民意“堰塞湖”的风险。


总之,禁止“人肉搜索”,还是谨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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