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身为北京大学“文革”后首届法律系学生的陈兴良,最大的一个感受是:可以读的书太少了。陈兴良回忆,“虽然是法律系,但当时基本上没有什么法律书籍可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被迫”读了一些非法律书籍。其中尤以哲学为多。 提起那时法律学子们的读书状态,陈兴良用了4个字来形容:如饥似渴。 30年后,身为北大法学院教授的陈兴良有了新的感慨:现在的法律学子们太幸福了,因为他们有足够的书可以看,只可惜他们看书的时间越来越少。 来自网络的知识有不完整、不正规、不系统的特征,要系统学习知识,读书是重要渠道 同样是关于读书,30年前和30年后的两个不同感慨道出了许多法学教育家的担忧:现在的法律人,读书越来越少了。 西南政法大学78级校友、曾任广州大学副校长的舒扬还记得,他们班当时读书最用功的是三个湖北籍同窗:叶峰、江必新、夏勇。 “我经常看见他们背着内装书本的军用挎包,手拿铁皮饭盒,在教室、图书馆、食堂、寝室之间行色匆匆地穿梭。”舒扬回忆道。 而他自己,也是从小就喜欢读书且有点读书“狂”。他认为:“一个喜好阅读的人,如果不去上学,肯定是一种巨大的损失。”在一篇关于大学生活的回忆录中,他把读书和读书的过程视为他生命的年轮。 另一位西政78级校友、二级大法官李少平,当时找来了一切可读的书来看,认为“一本好书,就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陈兴良教授分析说:“现在知识传播的载体越来越发达,网络打开了知识的大门,许多信息可以直接从网络中获得,这是一个进步。但来自网络的知识虽然便利,取之容易,但也有不完整、不正规和不系统的特征。因此,要系统地学习知识,读书还是最重要的渠道。尤其是那些经典著作,不可不读。” 有学者指出,法律人不读书或读书少,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法律人的人文素质下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缺少阅读使得法律人成为中国专业界知识体系最狭窄的一群人。而知识面狭窄,其人文素质必然不高。在我国,我们把法律专业与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并列,而没有像某些西方国家那样,把法律知识作为大学本科阶段选修的课程,或者在取得其他学位之后,继续学习的课程。这就更需要通过阅读来补充各方面的知识。否则,法律人就极有可能只是法律条文的记忆者。 法律人需要读书,必须读书,这似乎是一个无需证明的论题。但问题是,处在信息爆炸时代的法律人,该如何选择自己的“书单”? 要想在法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突破,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哲学等人文科学知识背景 信息时代,书海无涯,该作何选择?这是许多法律人尤其是初学法律的人面临的一个难题。 在陈兴良看来,读书跟自己所学学科以及从事工作本身有关。“法律这门学科不是独立的现象,只是一种记载而已。法律人主要是复合型的人才,有复合型的知识,包括相关领域的知识。比如学经济法就要储备经济学的知识,而从事宪法、行政法、刑法的研究工作,就应该具备有社会学、伦理学方面的知识。大量阅读非法学方面的书是非常有必要的。从理论角度来说,法律处于人文社会知识链的末端,这与文学、哲学这些处于人文社会知识上端的学科肯定是不一样的。哲学、文学只研究该学科的书就可以,但是法律人就应该广泛阅读那些处于知识链上端学科的书籍,这是法学学科的特点决定的。” 陈兴良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阅读哲学著作对于法律人的重大作用。在陈兴良读大学的年代,在几乎没有法学书籍可读的情况下,他读了很多哲学著作。 给陈兴良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在1980年读的马克思的《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得到这本不太像书的“小册子”,陈兴良如获至宝,看得特别认真。读完还写了一篇很长的读书笔记。 除此之外,他还熟读了黑格尔、康德、费尔巴哈等人的著作。 令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些当时“被迫”读的哲学书籍,对他以后的法学研究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它们使我看问题深刻了许多,并能够把法律现象看成社会现象,对法律现象进行哲学思考。做到不墨守成规,进行超越法条的思考。”陈兴良回忆说。 “从法学到法学是一条‘死路’,法律人需要广泛阅读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书籍”的结论或许还可以从许多成功的法律人身上找到证明。 许多成功的法律人除了术有所攻、学有专长外,都还具有一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背景,这种知识背景或为哲学、或为文学、或为历史、或为经济学等。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有很强的文学功底,曾经的梦想是做诗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何家弘教授爱好文学,从小学就开始写诗,他写的系列侦探小说现已被翻译成多种文字。西南政法大学前校长田平安教授读中学时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或做一个能言善辩的哲学家,高考填志愿时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中文专业和哲学专业。清华大学副教授江山在哲学方面有很高的天赋,上大学前就已经写了一部20余万字的哲学论著。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程燎原高考第一、二志愿分别填报了武汉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不料却被西南政法学院录取。基于兴趣,许多法学家当初在选择法学时显现出或多或少的不情愿性或意外性,但入了“法门”,既来之,则安之,这种因为兴趣而形成的知识背景则为他们在法学领域“建功立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有法学教育研究者根据这些学者目前在中国法学界所取得的杰出成绩,得出一个结论:法律学者要想在法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的突破,就必须得具备一定的哲学等人文学科知识背景。 当代中国的法律人,如果不了解马克思主义学说,那么就是不了解中国历史的人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看来,当代中国的法律人首先应阅读公民课本———《宪法》。他说:“首先了解宪法的基本规定,在法律面前保持谦卑的姿态。当前中国的法律人不具有宪法知识的现象还很普遍。” “第二,应该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乔新生认为,“作为当代中国的法律人,如果不了解马克思主义学说,那么,就是不了解中国历史的人。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学说价值就在于,批判性地继承了西方政治经济学、哲学、法学的许多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种种弊端,进行了深入解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学说。所以,阅读法律书籍应当从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着手,必须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的时候,所依据的法律知识体系,必须从他们所讨论的问题入手,了解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并且针对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解决方法,进行独立的思考。” 被乔新生列在第三的阅读对象是《论语》、《孟子》等古代先哲的思想结晶。他说出了他的理由:“这是中国古代典籍中最能体现人文关怀的哲学读物。这些书籍可以告诉你什么是健全的人格,什么是入世的思想,什么是换位思考,什么是社会道德,什么是法律制度。” 阅读方法应从了解复杂的社会关系入手,选择性地阅读政治学、经济学的知识读本 有了正确的读书选择,还得有正确的读书方法。 陈兴良教授认为:“法律人应该不仅读法学书籍,还要读一些非法学方面的书,但在读书的方式上要有所区别。法律人读哲学书肯定与哲学人读哲学书是不一样的,他们读书的目的不一样。法律人读非法学书籍要有自己的法律目的,要懂得吸收借鉴,必然要以法律为中心,为我所用,以法律有关的角度为立足点,还要有主见,不能被非法学书籍牵着鼻子走。” 乔新生教授认为:“对于法律人来说,正确地阅读方法应该是,从了解复杂的社会关系入手,选择性地阅读政治学、经济学的知识读本,逐渐形成自己的逻辑体系和价值判断标准,当自己的价值观和法律所反映的价值标准不一致时,应当在脑海深处首先解决矛盾性问题,假如自己的价值观与法律所反映的价值标准难以调和,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选择其他职业。法律人的神圣之处就在于,他把自己的价值观与法律的价值观等同起来,把自己塑造成为法律的化身。当自己的价值观与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以法律为最高行为准则,不允许在法律之外出现其他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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