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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星”诉网站发裸照 法院判网站不侵权

    日期:2009-02-03     作者:王殿学     阅读:831次
  电视剧《家有儿女》中刘星的扮演者张一山,起诉中国娱乐网发“裸照”侵犯名誉权。日前,海淀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去年7月7日,中国娱乐网刊登了张一山4幅照片,并使用了“张一山性感半裸写真‘刘星’日渐成熟童真不再”的文章。

张一山诉称,中国娱乐网未经他许可擅自使用照片,标题中还使用性感、半裸、童真不再等贬损、侮辱性字眼。

他称,自己当时未成年,文章侵犯了名誉权,使公众对他的社会评价下降,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要求中国娱乐网所属的北京天海川媒体技术有限公司道歉,并赔偿精神赔偿金5万元。

天海川公司辩称,网站发照片时,已有两家网站发表过照片。标题并不是网站创作,网站只是转载文章的标题。

海淀法院认为,虽然中国娱乐网未经许可刊登,但照片是张一山签约公司的摄影师拍摄的真实照片,因此并未损害张一山的名誉和形象。中国娱乐网上所刊登的文字内容,也是对照片的描述,不具有贬损、侮辱的意思。


据此,一审驳回了张一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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