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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服务律师进驻上海婚姻收养登记机构

    日期:2009-02-03     作者:民政部网站    阅读:2,049次
  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工作,完善婚姻服务管理机制,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上海市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设立“婚姻法律服务”窗口,向20名律师颁发了聘书,由进驻窗口的律师为婚姻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近日,闵行区民政局在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举行“婚姻法律服务”律师工作团进驻仪式。

婚姻法律服务内容:离婚劝和法律服务、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法律咨询、调处离婚财产分割等婚姻家庭矛盾。

婚姻法律服务时间:每天有一名律师进驻窗口开展婚姻法律服务。


婚姻法律服务方式:由民政搭台、协会运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司法部门区法律服务工作协会合作,聘请有资质的律师进驻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免费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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