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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起工行房贷自动调七折

    日期:2009-02-05     作者:辛红    阅读:1,451次
    工行今天发布存量房贷优惠利率实施细则,称目前各项相关工作已就绪,将在2009年2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客户进行统一调整。
细则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两年内没有连续两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这一条件比其他银行的条件较优惠。工行表示,客户不必跑网点申请,将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调整。


此外,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工行推出了特别处理措施,即借款人已经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两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的,亦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两期(含)以上,工行将取消对该客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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