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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年拟立法“管”会计人员

    日期:2009-02-06     作者:江荣义    阅读:939次
      今年,厦门将率先在全国专门对会计人员管理进行立法。昨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透露,厦门今年将制定、修订9项法规,全部紧贴民生和两型社会建设。另外,还有4项法规被列为备选立法项目。

拟制定的《厦门市会计人员管理条例》,将通过对会计人员的相对地位、权利义务、岗位任职条件、任用及加强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等方面作出规定,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据悉,厦门另一个引人关注的立法计划是重新制定新的物业管理法规。目前,厦门物业管理费收取情况比较混乱,一些物业公司运作不规范,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符。一些业主对服务不满意,就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为了控制成本,不得不减少工作人员,降低服务标准和质量,致使更多的业主不缴费,形成了恶性循环,业主与物业的纠纷时有发生。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还表示,厦门目前的物业条例在房屋维修金、业主表决权、物业管理方式等方面,与国家、省规定有诸多不一致。因此,重新制定十分重要。

另外,今年厦门还计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海洋环境保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法规。而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学校用地保护规定、无偿献血条例等4项法规将进行修订。


水资源条例、城市规划条例、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停放管理条例、燃气管理若干规定等4项法规,被列为备选立法项目。厦门人大还将对社区医疗卫生条例、建筑节能条例、海沧保税港区管理条例等10个项目,展开立法或修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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