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日)上午,熊振林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全部认可,并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歉意,愿意给予经济赔偿。
震惊全国的随州特大杀人案今天中午在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熊振林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宣判后,中国青年报记者第一时间独家专访熊振林,他表示要上诉。
15小时内连杀8人
“法警,请带被告人熊振林到庭!”今天上午8时58分,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几名法警押着熊振林走向审判区的被告席。
熊振林的精神看上去不错,黄马甲里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进门的那一霎那,他快速抬头扫视了一下座无虚席的审判大厅,迅速低下头去,一边走一边向左手边看着什么,始终不再正眼看旁听席。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大致还原了凶案惨烈的经过。
今年34岁的熊振林于2007年下半年和朱德清(女,丧夫,殁年43岁)相好,2008年9月与妻子刘季华离婚。后欲与朱德清结婚、与刘季华复婚均不能遂愿,熊振林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报复社会念头。
2008年1月4日早晨7时许,熊将帮工王万金(54岁)、龙加富(49岁,聋哑人)灌醉后杀害;7时30分许,将曾在店里打零工的丁永兰(女,63岁)骗到店里杀害;8时30分许,将雇工张家国(54岁)骗到店里杀害;9时30分许,将雇工徐海芳(56岁)骗到店里杀害;14时30分许,56岁的妇女邠光秀上门卖废品,熊担心罪行败露,将她杀害灭口;20时许,熊来到情人朱德清家,于5日凌晨零时许将朱德清及其两岁半的孙子邹权硕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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