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钓”律师骗吃喝的家伙逮住了
日期:2009-02-13
作者: 张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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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此人在一家事务所里正欲再次行骗,被来所里办事的一位律师认出,当场将其扭送公安部门
“哪里走?跟我到公安部门去!”昨日上午9时多,在甘井子法院附近一家律师事务所里,来此办事的李峰律师一下子认出了专“钓”律师骗吃骗喝的骗子。在众人的帮助下,他将此人摁住,扭送公安机关。
去年12月31日,本报曾以《“钓”律师打官司,高消费后开溜》为题,报道了一个自称姓杨的骗子,利用律师的职业特点,骗吃骗喝骗烟抽的事件。昨日,这个骗子终于被逮住了。
李峰律师告诉记者,“杨某”找到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在去年12月下旬。“此人操外地口音,自称是外地某企业的供货商,跟大连一家公司有供货往来,被大连公司欠了货款,总是要不出来。”李峰表示,在陈述“案情”时,此人表现得挺可怜,让他心生同情。接下来,杨某表示希望委托李峰打官司,还很“专业”地提出,起诉前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前公司先付律师费3000元,成功后再付9000元。如果调解不成再起诉,9000元的代理费不变。同时还承诺,如果官司打赢,进入执行程序,将按货款总额的15%付律师代理费。
“在谈到签合同问题时,对方的表现让我产生了怀疑。”李峰说,按照正常程序,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合同应该在所里签订,但是对方提出公司经理在外地,非常忙。他提出请杨某留下名片和手机,杨某找借口不肯留,只说自己会与他联系。接下来的“情节”跟本报之前的报道如出一辙:杨某邀李峰吃饭“继续谈”,还说等吃饭时签合同。随后,在杨某去找饭店时,产生怀疑的李峰报警,但因为缺乏具体的证据,此事并未立案。李峰说,事情发生后几天,《大连晚报》就登出了一位姓王的律师被骗的事,他这才知道,自己遇到的“杨某”是个惯骗,而且不止一两名律师受骗。“当时,我和同所律师都感觉很气愤,发誓要抓住这个骗子。”昨日,李峰到甘井子区法院附近一家律师事务所复印材料,正撞见准备故伎重演的“杨某”,便上前一把将其扭住……“我想告诉大家,骗子可以利用律师的善良,但绝不能嘲笑我们的智商!”
记者了解到,经过查找,警方已经找到了另外两位被骗的律师。其中一位在骗子点了价值2000余元的烟酒饭菜后,发现了破绽。见事情败露,骗子找借口脱身,律师无奈只得为其埋单。幸亏他醒悟得早,饭菜尚未上桌,只为骗子所要的玉溪烟及茶水付了180元左右。另一位律师则为骗子支付了500元的吃喝及烟钱,那一次,骗子所点的也是玉溪烟。眼下,3位律师都在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初步了解到,此人并不姓杨,是山西太原人。
市律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已经掌握的几起事件中,当事律师被骗的财物数额不高,但因为是发生在与法律打交道、代表着正义与法律尊严的律师身上,让业内人士感觉“很受伤”。“这几起事件一方面证明骗子行骗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为了骗吃骗喝甚至要掌握些法律知识、办案程序等。另一方面也给律师提了个醒,代理案件时一定要按照程序进行,对于委托人的请吃应该断然拒绝,不给骗子机会。”律协希望,有类似遭遇的律师可以与律协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