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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调和油》国标征意见

    日期:2009-02-17     作者: 钱卫华     阅读:1,343次
  《食用植物调和油》国家标准正征集意见,并有望于年内出台。记者昨日了解到,标准有可能明确规定调和油配料的比例问题,并有可能被强制要求在产品标签中明示。

据介绍,食用植物调和油一直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尤其是没有对调和油配料比例的统一要求,导致一些生产企业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此外,调和油市场还存在以次充好、随意勾兑、冠名标志混乱等问题。为此,《食用植物调和油》标准从2005年开始制定。


记者了解到,标准倾向于将标注调和油的配料比例列为强制性条款,这基本得到企业的认同。另外,标准规定,食用调和油的标签中应标注产品的质量等级。如果不标注质量等级,就按不合格处理。同时,还要标注原料成品油的加工方式,如“压榨“或“浸出“;标注所添加的香精和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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