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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保障局:社保缴费对账单5月起寄至个人

    日期:2009-02-17     作者:赵鹏    阅读:1,252次
  昨天,北京劳动保障局就社保参保对象基本信息采集和对账单邮寄发布消息,从今年5月上旬起,北京将首次为参保人邮寄《北京北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但已退休人员等5类人员不在邮寄范围内。

北京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其对账单将被寄至所属参保单位;存档人员的对账单将被寄至个人居住所在地。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今年4月20日前,北京将对参保人员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

据介绍,这次邮寄范围为2008年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涉及参保人数近500万人,预计6月底可全部发放到位,但有5类人员未列入邮寄范围。对账单主要包括2008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单位划转金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账户本息总计、实际缴费年限等内容。此外,对账单还提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记录。

北京还将对社保缴费系统进行改造,逐步开通参保者的缴费信息网上查询等功能。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如果今年6月底参保者还没有收到对账单,应到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查询中若发现社保缴费其他问题,需在今年10月15日前反映。

■链接·5类人员未列入邮寄范围

1.享受社会保险补助人员(在登记银行存折时已按固定的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确认,并按月由委托银行进行银行卡扣款缴费业务,本人可以及时掌握参保缴费情况);

2.失业人员(在转移至街道时,社保经(代)办机构已经为其打印当年及历年缴费情况证明表);

3.已退休人员(在退休审批时,已打印缴费情况证明表);

4.死亡人员(在登记死亡时,已打印缴费情况清算表);


5.2008年未缴纳养老保险人员(由于无缴费记录,不进行对账单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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