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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实施后 福建省批准13家个人律所

    日期:2009-02-18     作者:东南快报    阅读:3,477次
     近日,记者从  福建 http://news.dnkb.com.cn/fuji/省司法厅获悉,去年6月1日新《律师法》实施以来,我省共批准13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业内人士分析,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增多,将进一步优化律师服务市场。


据了解,未修订的律师法只是规定了国资、合作、合伙3种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新法为律师个人开办律所提供了法律依据。个人设立律师事务所,是国外通行的一种做法,我国允许律师个人办所,也是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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