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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自选信得过的律师 石家庄法援首试“点援制”

    日期:2009-02-18     作者:马竞 曹天健    阅读:3,370次
 今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可自主选择律师;老年人、残疾人凭老年证、残疾证便可申请法律援助,而不再受“经济困难”的条件限制。记者今天从石家庄市司法局获悉,今年,石家庄市将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构建“大法援”格局,以贴心、到位的法律援助工作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


据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静介绍,以前,群众要申请法律援助,符合“生活困难”的经济标准是必要条件,城市居民要符合城市低保以下的经济标准。从今年开始,对于特殊人群,这个必要条件将被取消,老年人凭老年证、残疾人凭残疾证即可申请援助。自去年开始,该市已开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一年内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70件,讨回欠薪及工伤事故赔偿费890万元。今年,这一通道仍将继续开通。

石家庄市司法局局长李锡海告诉记者,以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都是由法援机构指定律师,申请人在这方面没有主动权。2008年,石家庄市法律援助首次试行了“点援制”,即当事人可自主指定法援律师。今年,这一形式将得到推广,法援机构将向当事人提供系统的律师资料,然后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信得过的律师。


去年以来,石家庄市经过摸索、实践,确定了构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的思路,即通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司法所、村级法援联络员以及高校志愿者队伍和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把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村街社区,让群众“大事不出县,小事不出村(社区)”,在离开家门不到半小时的地方就能找到法律援助机构。目前,该市“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的框架已基本形成,群众一旦有法律事务需要帮助,即可在最短时间找到距离自己最近的法律援助机构。今年,石家庄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完善“服务圈”的功能和效率,加大宣传力度,并与其他相关机构携手,共同构建“大法援”格局,力争做到应援尽援,维护好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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