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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莫因提高结案率拒收或延期立案请求

    日期:2009-02-19     作者:新闻晨报    阅读:1,041次
   据新华社报道 “人民法院不得因为提高结案率而在年底拒收当事人申请立案的请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得延期立案。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因此拒收案件或延期立案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反映,上级人民法院应当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在辖区内应予通报批评。”


    最高人民法院18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对人民法院建立科学的司法统计指标评价体系提出了具体意见。《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司法救助基金,严格依法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工作,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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