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高级法院公布了 《上海法院司法廉洁十条纪律》、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的 《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内容涵盖政治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领导干部纪律、司法委托中介纪律、法官和律师关系规定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刚性规定。《若干规定》则将国家相关法律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细化为五章四十条。
两套措施出台的同时配套了具体处理措施。比如,今年市高级法院党组在 《十条纪律》中进一步明确:违反 “十条纪律”之一的, “凡是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对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分别按照程序办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移送相关司法部门”的刚性规定,使纪律执行力度不断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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