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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不再自由

    日期:2009-02-24     作者:龙源 周华平    阅读:793次
  针对虚假宣传,法律规定可以对违法者罚款1万元至20万元。那到底是罚1万,还是罚20万?长期以来,行政处罚“同案不同罚”现象深受社会关注。


自由裁量权是指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等因素,确定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限。长期以来,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存在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够合理的问题。

许显辉说,湖南省已在省工商局和邵阳市等部门和地方进行规范行政裁量权试点,并拟定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讨论稿)。该法规出台后,可以减少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增强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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