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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律师表示误充手机费难讨 可以不当得利提起诉讼

    日期:2009-02-24     作者:刘青霞    阅读:2,121次
 得知别人把30元手机费错充到自己的手机上,在乌鲁木齐市大湾某单位工作的刘先生毫不犹豫地给对方手机充了30元,没料到,他却因此被同事们称作“傻帽”。

    2月2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刘先生,他告诉记者,钱虽不多,但不是自己的,拿了心里不踏实。

    原来,2月16日15时许,刘先生刚回到家中就收到了一条短信息:你已成功充值30元。他正奇怪自己没往手机里充值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进来,对方称自己刚给朋友手机充费时,一不留心输错了一个数字,结果把30元钱充到了刘先生的手机上。

    听到对方这么说,刘先生当即就许诺说,自己一会就把30元钱充到其朋友手机上。

    刘先生的通话恰巧让家里人听到了,也都说这样的便宜不能占,对方充30元说明经济条件并不好,万一有急事,还不给耽误了,让刘先生下午一上班就给对方充进去。

    下午刘先生到单位后,告诉同事自己要去给人充值。知道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后,同事们都劝他,现在“傻帽”才退钱,到手的便宜不占白不占。但刘先生还是去了移动营业厅为对方充了30元话费。

    在营业厅里,服务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刘先生,前一段时间,一位用户将100元话费错充到一位女士手机里,打电话索要时,对方说了声“谢谢”就挂了机,再打就关机了。一般情况下充错钱,十有八九是追不回了,像刘先生这样的人真不多见。

    2月22日,中国移动新疆公司和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分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这属于个人操作失误,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是充值者联系受益人让其退还。而当日接受采访的群众也表示,碰上这种情况,如果对方素质差不退钱,自己也就发几句牢骚,自认倒霉了。

    针对这一情况,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康明远律师解释说,充值者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其他方式,和受益人取得联系,并要求对方返还电话费。如果对方拒退手机费,则属于不当得利。依《民法通则》中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充值者可以到电信部门获取机主相关资料和充值情况,作为证据,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讨要自己误充的话费。


    编后·点题

    整理完这篇稿件,不禁让人心里一暖,这种温暖,是源自于文中的“傻帽”,在用自己的行动,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小小的诚信故事。人行于世,以信为先,或许在许多人看来这件事小得不能再小,但不为小信,大信何来?特别是在乌鲁木齐建设诚信都市的今天,这发生于我们身边的小诚信故事,更显得弥足珍贵;然而,在我感到温暖的同时,却又感到了些许的困惑,困惑源自于那些把刘先生看成是“傻帽”的人,我真的希望他们的话只是开个玩笑,如若不然,做一个讽谤义举的看客,那才是真的傻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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