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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新政招贤纳才 院士购房补贴100万

    日期:2009-02-26     作者: 周丛笑    阅读:1,348次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昨日出台新政招贤纳才,“三大实惠”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中,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可获得10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该新政今年起试行。

按照长沙经开区昨日出台的《关于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办法》,将给予高层次人才三大实惠。

实惠一:房子有着落。《办法》规定,将给予在园区或企业工作的不同层次的人才不同额度的专项购房补贴。其中,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可获得10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第一、第二完成人,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可给予60万元的购房补贴;博士后分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留在园区工作的,可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后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领军人才,可给予10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来园区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可给予5万-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实惠二:钱袋子更鼓。经批准,前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区(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区(县)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奖励。此奖励额度根据个税缴纳情况分两级进行,即纳税在10万元以内(区县实得)的按实缴实付;超过10万元(区县实得)的奖励同样按实缴实付,但奖励上限为累计不超过20万元。


实惠三:户口、入学落到实处。对于优秀人才的配偶及子女实行“无门槛”限制。如对引进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或随迁;有工作单位的配偶,可由企业协助安排或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推荐就业;需要安排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由管委会负责协调,按照就近原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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